为提升合作市城市品位,准确表述合作市城市形象内涵,用最有凝聚力及感染力的语言,更好地树立和推广合作市新形象,扩大合作市的对外知名度、美誉度,合作市委宣传部、合作市旅游局、合作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合作市城市形象宣传语”。 一、征集要求 1.语言要准确反映合作市城市特点及其丰富内涵,恰当定位合作市城市形象,充分展示合作市独特的自然景观、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鲜明的时代特征。 2.语言表述要基于现实、紧跟时代、引领发展,要有独创性、精炼性、通俗性、前瞻性和感染力,立意深远、言简意赅,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便于记忆和宣传,字数在20字内,并附解释说明、文字含义。 3.参选稿件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不能与其他城市“城市形象宣传语”雷同。 4.作品著作权归征集单位所有。 二、评选办法 结合征集结果,由评审委员会最终评选出30条候选宣传语进行公示,评委会综合公示推荐结果,对作品进行总评,最终确定金奖3条、银奖5条、铜奖5条、优秀参与奖10条。报请合作市委常委会,最后确定合作市正式向外推广的城市形象宣传语,并由专业广告公司制作城市形象宣传广告片。 三、奖励标准 对最终确定的合作市城市形象宣传语,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金奖500元,银奖300元,铜奖200元,入围奖100元/条。 四、投稿方式 1.交(寄)稿地址:中共合作市委宣传部(合作市宣传文化楼五楼)邮编:747000;联系电话:0941-8232431。 2.电子邮箱:gn-hzswxcb@163.com。标题统一为:“合作市城市形象宣传语”,以便识别。 五、截止日期 2012年6月2日止(以收到日期为准)。 六、特别说明 1.来稿请注明投稿人身份(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著作权全部归征集单位所有; 3.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不予退稿; 5.凡投稿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中共合作市委宣传部 合作市旅游局 合作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201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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