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夏河讯 (记者 马云) 7月6日,省佛教协会在夏河县拉卜楞寺召开全省开展藏传佛教和谐寺庙创建活动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佛教协会会长、省佛学院院长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省佛教协会副会长、省佛学院副院长德哇仓主持会议。 嘉木样指出,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转型跨越、民族团结、富民兴陇”的战略任务,为我们进一步做好藏传佛教工作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力。在创建藏传佛教和谐寺庙的过程中,广大僧尼要自觉接受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积极开展寺院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佛协组织和寺院管理委员会积极作用,按照中央统战部和省委关于创建和谐寺庙活动各项具体要求,认真开展藏传佛教创建和谐寺庙活动。藏传佛教要重视自身建设、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寺庙管理长效机制,为开展和谐寺庙创建活动做出应有贡献。 嘉木样要求,僧尼要戒律清净、僧团和谐,学佛法、修正果,念好佛经、做好佛事,不断提高爱国主义觉悟和社会主义觉悟,不断提高接受依法管理的自觉性。要继承和发扬藏传佛教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树立平等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和奉献意识,开创我省藏传佛教工作新局面。 德哇仓要求,各地佛教协会和藏传佛教寺庙在藏传佛教和谐寺庙创建活动中,继续开展寺庙爱国主义、政策宣传教育,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宗教界人士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服务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寺庙管理,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明确管理主体和责任,坚持团结依靠大多数,确保寺庙的和谐稳定,力争在创建活动中取得实效,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做贡献。 据悉,今年6月6日,中国佛教协会藏传佛教工作委员会向全国藏传佛教界发出了开展和谐寺庙创建活动的倡议书,号召广大僧尼积极参与,做护国利民的传导人,遵守国家法律,秉持教规戒律,服务社会和信众。根据中国佛教协会倡议书精神,甘肃省佛教协会立即动员和安排部署开展藏传佛教和谐寺庙创建活动,并于6月12日通过省内新闻媒体发表了呼应书,甘南藏族自治州、天祝藏族自治县各地佛协、各藏传佛教寺庙和僧尼热烈响应倡议,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省委统战部、省藏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宗教局,甘南州、夏河县、天祝县统战、宗教部门负责同志,省佛教协会、甘南州佛教协会负责人、省佛教协会部分常务理事、汉传佛教僧人代表、拉卜楞寺等部分寺庙僧尼代表、省佛学院学僧代表约百余人参加座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