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夏河讯 6月21日,夏河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夏河县农林局门口有一辆小车发生撞人事故。大队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并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等工作。 调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何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将其控制并提取血液,后经鉴定何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26.85mg/100ml,属醉酒驾车,其行为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当即被刑事拘留。目前该事故的善后处理及责任追究正在进行中。 自开展严厉查处酒后驾驶违法专项行动以来,夏河县交警大队通过依法查处和广泛宣传,辖区内驾驶人的守法意识提高,酒后驾驶违法率减少。同时,大队高度重视,严密部署,继续深入开展严查“酒驾”专项行动,保持对“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广泛开展以“酒驾”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守法意识,营造了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马文俊 樊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