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之道是安民之道,民政之举是利民之举。今年来,卓尼县紧紧围绕“五抓五区”总体发展思路和“保民生、促发展、保稳定”的工作大局,把民政工作作为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抓手,以“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为契机,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切身的民生问题,打造出了和谐卓尼和强势民政新局面。 完善城乡救助体系,强化救助帮困平台建设。卓尼县建立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为主体,慈善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为辅的社会救助体系,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该县共有城镇低保对象1375户3537人,农村低保对象7486户26081人,农村五保对象682人,优抚对象250人。上半年,城乡低保得到大幅提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提高到138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提高到57元/月;城镇低保月人均补差提高到182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提高到89元。至4月份下拨救灾资金300万元,援助灾民526户2367人。全县集中供养五保对象43名,五保户年供养标准已达到2400元。至5月份拨发医疗救助资金195万元,救助133户133人。资助农村五保、高龄老人4002人,发放医疗救助金202万元,救助338人。截至目前共救助临时困难群众50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4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6人,累计资金4.1万元。 配套优抚安置政策,加大抚恤补助力度。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伤残军人抚恤、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与参战涉核人员补助、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三属”人员补助等各种抚恤金。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共走访重点优抚对象85户,处理突出信访问题3起。同时积极落实了复转干部的生活待遇。 规范社会事务管理,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2012年起,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116对,离婚登记32对,合格率达100%;加强对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组织的管理力度,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及时为4名百岁农村老人发放慰问金0.88万元,办理老年优惠证40个;将《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民政法律法规列入了政治学习必学课目,耗资10万元印发了城乡低保、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社会救助、优抚、防灾减灾、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等各类宣传资料,严格制定了低保、社团等执法岗位的行政执法责任、岗位职责与奖惩措施,及时发现和纠处各种违法行政行为;设立了《政务公开服务运作项目公示栏》,全力推进阳光工程;出台了《卓尼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卓尼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逐步实现了单项救助制度规范化、多项救助制度体系化;对社团、城乡低保、婚姻登记等业务执法开展专项治理,严格检查监督,着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 “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民政工作牵动千家万户,只有始终对群众充满真感情,才能用心倾听群众呼声,只有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才能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民政工作才能在新的起点上扬帆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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