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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日报>> 2012年08月08日 >>04版:四版


公 告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2年08月08日 来源: 甘南日报
作者:


  原合作市东二路羚城市场拆迁户:
  根据《补充方案》原合作市东二路羚城市场与我办订立《合作市东二路羚城市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书》个人拆迁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可向我办申请解除《合作市东二路羚城市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书》,退回已领取的货币安置款,重新与我办订立合同书《东二路市场置换协议》并补交相关费用(该费用及货币安置款均退至甘肃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户)。开户行:工行甘南分行羚城支行账号:2715081429200019558
  逾期没有订立合同书《东二路市场置换协议》或没有提出申请的,将视为放弃置换权。《合作市东二路羚城市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书》继续有效。
  特此告知!
                  合作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201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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