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作讯 (记者 何龙) 9月4日至5日,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合作召开。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钰,副主任周党生、安志英、恒考分别主持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郎木赛赤·洛藏南杰·龙仁桑盖、才让当智、李瑞平,秘书长杜根存及委员共25人出席会议。副州长南木卡桑结,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世宁,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扎西,州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州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部分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在合作的部分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州十五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采取集中报告工作和分组审议相结合的形式,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制定《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和《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审议了《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和《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条例》(草案);听取并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州人大常委会的调研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汇报和州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代表视察组关于组织部分省、州人大代表对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舟曲灾后重建情况、全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审查批准了州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全州及州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审议通过了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时间预告。 在听取了分组审议召集人对审议情况的通报后,李钰指出,制定单行条例是宪法和法律赋予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依法行使自治权力、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推进甘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按照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借鉴其他兄弟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甘南实际,组织起草了《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和《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条例》(草案),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认真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州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要会同州政府有关部门,对本次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梳理,综合分析,积极采纳。对单行条例中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增强实际可操作性,真正发挥单行条例在推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李钰强调,听取和审议州“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是州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主要形式,对州“一府两院”各方面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州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州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有关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高度,认真分析研究,积极吸收采纳,切实办理落实,并将办理落实情况按程序和要求以书面形式报州人大常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