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洪长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4日在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上表示,造成40余人遇难的四川攀枝花肖家湾煤矿“8·29”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令人十分痛心。让人震惊的是,这一事故查出明显的“人祸”因素:煤矿违法组织生产,违规冒险作业,瓦斯监测设施放在新鲜风口,人为造成瓦斯浓度不超标……这似曾相识的一幕再次暴露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现实。 8月以来,我国山西、吉林、新疆、四川、江西等地接连发生造成群死群伤的煤炭安全事故。在遽然逝去的生命面前,每一起“本可以避免的矿难”都是一声沉痛的追问!矿难背后屡屡查出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监管不力、迟报瞒报等现象,说明我国矿难频发且死亡率偏高,绝非仅仅是自然基础和技术条件所限,而与企业、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等各方作为息息相关。 为扭转“小煤矿、大事故”的严峻形势,我国近年来在加强资源整合、矿企兼并重组上下了不少功夫,有力改善了煤炭生产的安全基础。但不容回避的是,许多煤炭产区小煤矿多、生产散乱、安全水平低下的落后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扭转;私营小煤矿“重产能、重进度;轻劳工、轻安全”的状况仍大面积存在。在资强劳弱的局面下,矿主只顾大把“捞金”而视矿工为牟利工具,广大矿工缺乏议价资格和维权途径。试问,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的生产过程中有几分安全可言?那些在黑暗和危险中的劳作又何异于“搏命”? 落实规章制度、加强监管力度是遏制矿难的有效途径之一。但在现实中,制度“上得了墙却下不了井”、安全监管漏洞频出、检查验收把关不严的现象屡见不鲜。以曾被公众寄予厚望的“矿领导下井带班”为例,制度实行以来,不时爆出矿领导找“替身”下井、矿难发生后矿长伪造带班下井事实等丑闻。而一些煤炭产区查处的腐败案件也一再表明,“官商勾结”、“官煤勾结”的痼疾是导致监管落空、安全失范的深层次原因之一,必须严格治理煤炭领域的权力介入问题,才能更为有效保障矿山安宁和矿工安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4日称,我国将对所有的煤矿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不安全、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坚决停下来,不安全就不能再生产。我们期待每一起已经发生的矿难都能严肃查明原因、严格追究责任,给出让公众信服的交代。更希望有关企业、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能从中吸取血的教训,加强整改和反思,持之以恒地将安全责任落到实处细处,坚决消除矿难中的“人祸”因素,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