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临潭讯 为充分调动宗教界参与社会各项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和政府同爱国宗教界的统一战线,临潭县根据省、州有关精神,把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办公经费、寺管会人员报酬及宗教界人士生活补助费作为2012年度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近日,临潭县委统战、县民族宗教部门经过调查核实、登记造册,按照村组干部待遇标准,为全县已批准开放的52处藏传佛教寺院、汉传佛教寺院、伊斯兰教清真寺、基督教堂落实办公经费26万元,为全县254名寺管会人员发放上半年报酬28.33万元,为全县410名宗教界人士落实生活补助费39.81万元。 (敏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