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创新完善驾驶培训、考试制度,提升驾驶人安全、法制、文明意识和驾驶技能。驾驶人综合素质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目前驾驶人培训、考试具有较强的应试教育特点,与实际道路驾驶需求脱节,相当一部分学员领证后不敢上路行驶。特别是针对职业驾驶人的专业性培训和考试内容较少,缺少复杂路况、恶劣天气、突发情况应对知识技能的培训考核。《意见》提出了6项严格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工作的具体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大纲和考试标准,并全面推广应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督促落实培训教学大纲和学时,强化驾驶人安全文明意识考试和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二是客、货车辆驾驶人培训考试增加复杂路况、恶劣天气、突发情况应对处置技能的内容,大中型客、货车辆驾驶人增加夜间驾驶考试;三是将大客车驾驶人培养纳入国家职业教育体系;四是实行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五是提高驾驶人培训机构准入门槛,严格教练员资格管理,按照培训能力核定其招生数量;六是定期向社会公开驾驶人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考试合格率以及毕业学员的交通违法率和肇事率等信息,并作为其资质审核的重要参考。 (七)创新完善机动车生产准入制度,严格车辆安全监管 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车辆产品质量监管不到位,企业生产的车辆成品与样品、技术标准不一致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大中型客车存在抗侧倾稳定性能不强、车身强度不够、逃生通道狭窄等安全隐患;载货汽车特别是商品运输车、低平板车非法改装普遍存在,有的核载20吨货车通过改装后实载达到100多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意见》提出了创新完善机动车生产准入的6项制度措施:一是调整产品结构,鼓励发展安全、节能环保的汽车产品,加快传统汽车升级换代;二是大力推广厢式货车取代栏板式货车,尽快淘汰高安全风险车型;三是 抓紧清理、修订并逐步提高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并增强车辆行驶稳定性和抗侧倾能力。客运车辆座椅要尽快全部配置安全带;四是落实和健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加大对大中型客、货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力度;五是严格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拼装车行为,严禁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上路行驶;六是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严格检验检测机构的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