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卓尼讯 近日,卓尼县教育局党委通过实地调研,党委会讨论,上报请示主管部门批准,下发了《教育局党委关于学校党建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将学校公用经费的20%用于党建工作,把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纳入到各学校年度预算,专项列支,建立健全了党建经费保障机制。 截至目前,各学区(校)共落实党建经费约63万余元。主要使用于以下几方面: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宣传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表彰和奖励先进的基层党组织、优秀的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联系群众,走访慰问和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和专项活动;党建理论的研究、党建工作调研和学习考察;党组织常规工作开展支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其他与党建工作相关的工、青、团、妇等活动;乡以下学校党支部组建工作。 党建工作经费的落实,有力保证了学校党建各项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学校党建工作不断上水平、上台阶。 (杨世奎 康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