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玛曲讯 (记者 李虹雨 通讯员 杨平 王定玺) 玛曲县把寺院纳入公共服务范畴后,多方筹措资金,采取多种措施,为寺院排忧解难。 帮助寺院解决寺管会办公用房和吃水、用电、住房、行路等困难,为寺院管委会成员每人每年发放6000元的工作报酬,在每年为每个寺管会解决5000元工作经费的基础上增加了5000元交通费。先后争取600余万元,完成了10座寺院的通寺公路硬化工程;投资220余万元为各寺院寺管会修建了公用房,并先后更新了寺院办公用房设备;投资160余万元解决了9座寺院1642名僧侣的吃水难问题;投资500多万元先后为全县各寺院配备了垃圾车,修建了垃圾台、公共厕所,改造维修了4座寺院的危旧房。同时,将低保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延伸到寺院,1642名僧侣经核查登记全部纳入城乡低保或五保范围,残疾僧侣全部纳入残疾人保障范围。把宗教界人士生活补助纳入县财政预算,2012年为宗教界人士发放生活补助298.44万元,为533名僧人发放生活补助80万元,为360名贫困僧人发放生活救助金36万元。为10座寺院共同投资的善兴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划拨地皮600平方米;支持曼日玛夏秀寺自筹1280万元组建成立了夏秀工贸公司,在县城繁华地段建成了占地2000多平方米,集餐饮、住宿、建材、客运为一体的辉煌宾馆;支持欧拉年图寺在县城中心地段建成占地面积达1300多平方米的众兴宾馆;支持木西合乡投资100万元,在木拉寺创办了集产、销、医为一体的藏医院,给寺院和周边群众带来了实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