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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日报>> 2012年11月06日 >>02版:二版


合作市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注重发挥“四个作用”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2年11月06日 来源: 甘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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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合作讯 为了帮助广大农牧民群众进一步认清境内外分裂势力的反动本质,巩固和维护团结、稳定、和谐、发展的社会局面,合作市在寺院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注重发挥“四个作用”。
  注重发挥宗教界上层人士的作用。在法制宣传中,各寺院活佛和高僧大德积极配合,亲自动员僧尼参加学习,充当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员,部分高僧大德还围绕藏传佛教教规教义现身说法,收到了良好效果。
  注重发挥寺管会的作用。各工作组进驻寺院后,及时召开寺管会负责人会议,与寺管会成员沟通情况,争取寺管会的支持,在思想认识上达成共识。同时,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寺院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注重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村“两委”班子成员积极配合驻寺工作组和“双联”单位走访老党员、基层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退休干部,慰问贫困农牧户和残疾人,认真听取意见,详细了解情况,及时通报信息,为工作组有针对性地教育劝导群众和预防突发事件奠定了良好基础。
  注重发挥基层老党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作用。积极发动威望高、阅历深的老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联合宣传组,向广大僧众宣传《宪法》、《国旗法》、《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宣传教育,引导僧俗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参与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活动。  (尕藏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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