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舟曲县坝里至半山、砖瓦窑至坝里等26项通畅工程已由州交建管[2012]47号、州交建管[2012]5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加地方自筹,招标人为舟曲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舟曲县坝里至半山、砖瓦窑至坝里等26项通畅工程路线全长95.5公里。计划2012年12月25日开工,2013年6月30日交工。全线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修建,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路面结构15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 2.2本次工程施工招标共设1个施工合同段,1个监理合同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设备、人员、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该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3.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公路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并在设备、人员、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28日至2012年1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甘南州建设局对面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合作办事处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质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自行进行工程踏勘 5.2投标人于2012年12月20日8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施工标段申请人对申请的施工合同段须提交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监理标段申请人对申请的监理合同段须提交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支票、电汇方式缴纳(其他方式无效),采取银行汇票、支票、电汇方式的,由投标人于2012年12月15日前(到账日期)转入舟曲县交通运输局。 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申请人将不接收投标文件。 投标信用保证金受理账户: 账户名称:舟曲县交通局 开户银行:农行-舟曲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27—376001040000477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甘南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曲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舟曲县统办楼105室 联系人:韩瑞朝 联系电话:15309411988 邮编:746300 监督部门:甘南藏族自治州纪检委 联系电话:0941—8223666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南州建设局对面 联系人:邵祖泉 邮政编码:740000 电话:150094188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