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玛曲县把落实村干部“一定三有”作为实施牧村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工程”的重要任务,以激励为核心、以关怀为宗旨、以帮扶为途径,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七项激励保障机制,激发了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保证村干部有干头、有奔头,乐意在基层、扎根在基层。 建立报酬保障机制,保证“干有所得”。县委、县政府加大了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在落实村级办公经费、村组干部报酬、牧民党员培训等正常经费的基础上,每村增加了村委会交通补助5000元,全年共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281万元。村干部报酬实行结构工资制,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年度奖金”构成,人均6000元。在保证村干部5000元基础工资的同时,对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的村干部,兑现1000元的绩效报酬,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村干部,增发1000元奖金,对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村干部,扣除全年绩效报酬,同时,对不称职村干部进行组织调整或依法罢免。 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确保“老有所养”。按照《玛曲县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对当选的村干部全部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采取个人缴纳和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缴费基数为每人每月140元,其中财政补贴每月98元,个人缴纳42元,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待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每人每月发给150元养老金。2012年,县财政为123名村干部统一缴纳养老保险费14.46万元。为村干部办理养老保险,有效解除了村干部后顾之忧。 建立医疗保障机制,确保“病有所医”。将村干部医疗保障纳入新型牧村合作医疗保险,村干部任职期间,其“参合”资金由县政府统筹解决。实行参合村干部自主就近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县乡两级门诊、住院实行现场直报,解决了村干部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12年,全县村干部参保率为100%,县财政统一缴纳村干部新型牧村合作医疗保险费0.37万元。在此基础上,县委组织部为62名村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82名村干部正职进行了免费健康体检。 建立离任补贴机制,保证“退有所靠”。对已离任,曾担任村“两委”正职连续或累计任职5—10年的村干部,每月发放生活补贴40元,11—19年的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元,20—30年的每月发放生活补贴60元,30—40年的每月发放生活补贴80元,40年以上的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00元;曾担任村“两委”副职5年以上的离任村干部,每月统一发放生活补贴30元。 建立扶持救助机制,确保“难有所助”。对现任和离任村干部家庭人均年收入达不到1488元的,优先纳入牧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将离任村干部的家庭优先纳入牧村医疗救助、民政救灾范围,把有文化、会经营、会管理、能创业的村干部纳入党员帮扶创业对象进行项目扶持。今年,对108名生活困难的离任村干部、组干部纳入了牧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牧村低保金11.66万元;对全县157名生活困难党员进行了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金121.5万元;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团县委、县妇联、县民政局联系县农行、县信用联社为16名创业的村干部、村妇女小组长解决了2—10万元的贴息贷款,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建立党内关爱机制,实现“困有所帮”。建立了村干部走访慰问制度和结对帮扶制度,每逢元旦、春节和“七一”等节日,对村干部和牧村贫困党员走访慰问,倾听基层干部的心声。并定期走访慰问村内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村干和宗教界知名人士,听他们对基层设施建设、牧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意见建议。全年共慰问牧村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村干250人,发放慰问资金12.5万元,落实帮扶资金75万元。为60岁以上且党龄20年以上的195名牧村老党员,每人每年发放300元的生活补贴,共发放牧村老党员生活补贴5.85万元。结合“2+1”结对帮扶、“双联”、“四联一带”等活动,从信息、资金、技术、项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对家庭困难的村干部在暖棚养畜、危房改造、贴息贷款等方面给予了照顾和倾斜,让村干部感受到了“困有所帮”。 建立政治激励机制,力争“干有所盼”。广泛推行村级党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重大事项在村务公开栏公示,重大决策村“两委”班子集体讨论,把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干部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使村干部在精神上有归属感、工作上有使命感、政治上有荣誉感。至目前,将62名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干部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名村干部考录为乡镇公务员,1名大学生村官考录为乡镇公务员,8名大学生村官转为乡镇事业干部,营造了一个“拴心留人”的干事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