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迭部讯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迭部县交警大队在事故处理工作中推行“四公开”制度,将办案全过程置于“阳光”之下,解决了当事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拉近了警民关系,提高了交通事故的结案率。 现场勘查公开,要求事故勘查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及时向当事人或者报案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在当事人和见证人的监督下收集现场证据,提取证物,制作现场图,并让他们签字确认,还向当事人发放警民联系卡,告知他们积极提供证据、有疑问随时找民警。 责任认定公开,要求办案民警责任认定时必须介绍案情、公开调查事实、询问当事人或代理人有无新证据、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及时核实,允许当事人对有关事实、证据现场质证。对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当场送达当事人,并告知他们申请调解的方式、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处理结果公开,要求民警第一时间向双方当事人公开处理结果,严格办案程序及法律法规的运用,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严防“暗箱”操作,保障各方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 当事人处罚公开,要求办案民警在处罚当事人时一定要依法谨慎,做到处罚公开。对被处罚人须书面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处罚、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作出《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及时送达当事人。 通过以公开促公正,切实提高了交通事故处理的执法质量,有效地杜绝了交通事故信访案件的发生。 (魏明星 窦毓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