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就关于合作早子沟金矿2000t/d采选配套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2000t/d采选配套项目 建设单位: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扩建工程 项目概要: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2000t/d采选配套项目技改扩建工程位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那吾乡。扩建工程建设内容涉及采矿、选矿、尾矿工程以及生产辅助、生活福利设施等。 采选生产规模为60万t/a(2000t/d),设计服务年限14.6年。扩建前后均采用地下开采方式,扩建后地下开采采用浅孔留矿法和全面采矿法形成的空区,采用尾砂嗣后充填的方法处理空区。选矿工艺流程为粗选前预先筛分的三段二闭路破碎筛分—两段闭路磨矿—浮选(中矿返回再磨)—精矿两段脱水。最终产品为金精矿,品位50.0g/t,含水量18%,金精矿运往山东、新疆、陕西潼关等地方冶炼厂。扩建工程总投资为30937.31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施工期污废水主要来自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一般为石料冲洗、混凝土搅拌与养护过程及施工机械的冲洗等。主要污染物是SS和油类等,排放量不大,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工业场地的防尘和灰土拌或绿化用水,不会明显影响工业场地附近水体水质。 生活污水主要包括洗涮废水和粪便污水,含有有机污染物和悬浮物等。施工期生活污水由于排放量小且分散,施工废水经过处理后用于绿化和降尘。 运营期:废水主要有井下涌水、选矿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矿山正常生产期间,井下涌水、选矿厂溢流水、除尘废水及冲洗地坪水、生活污水全部利用,不外排。井下涌水用于选矿生产工艺。选厂溢流水进入选矿循环水池,回用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进入人工湖,回用于生产系统以及用于厂区的绿化。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一)厂址区地下水影响预测分析,根据数值模拟结果为: (1)在浮选厂的浮选槽发生泄露事故工况下,预测因子在8-14年后均会低于检出限,而且没有到达矿山生活饮用的开采井。但对于含水层有一定的影响,且COD、砷和氨氮均出现了超标现象。 (2)在浮选厂的贮水池发生泄露事故工况下,预测时间段氟均低于检出限,硫酸盐和COD在100天后低于检出限,而砷和氨氮在1年后低于检出限。有预测期,各因子均未到达矿山生活饮用的开采井。但对于含水层有定的影响,且硫酸盐、COD、砷和氨氮均出现了超标现象。 (二)尾矿库地下水影响预测分析,根据地下水数值模拟结果可知: ①在尾矿库无防渗工况下,在预测期各因子均高于检出限,且除氟化物外,其它因子(硫酸盐、COD、砷、氨氮)均出现了超标,运移距离也达到4-5km,且2-3年内各因子可达到达矿山生活饮用的开采井。该工况对含水层和开采井都有较大影响。 ②在人工防渗层发生破损事故工况下,在预测期各因子(氟化物、硫酸盐、COD、砷、氨氮)均未出现超标。 (三)采矿工程地下水影响分析: 矿坑涌水量小于该区的地下水天然资源量,占天然资源量的50.25%。矿坑涌水量小于地下水的天然资源量也是水位降深较小的原因。综合分析,矿坑涌水量对基岩裂隙水的影响不大。 开采至设计深度后,基岩裂隙水的水位标高为2883.21m,低于第四系地下水水位190m左右。因此会造成第四系含水层补给基岩裂水。但是由于开采后期才可以到达现预测的矿坑涌水,影响时间较短。另外,沿早子河分布的第四系含水层总面积约3.5km2,而受影响的第四系含水层影响面积较小,约0.5km2。综合分析该矿坑涌水量总体上对第四系含水层影响较小。 早子河入格河口处,在丰水年、平水年和枯水年,基流占径流的比例分别为30.77%、30.33%和62.50%。整个早子沟基岩裂隙水排泄到早子河的边界长约22km,而矿区处基岩裂隙水排泄边界长度约2.5km左右,只占整个排泄边界的11.3%。结合以上基流占径流的比例及矿区排泄边界占早子河排泄边界的比例分析,虽然矿坑涌水会造成早子河径流量的减少,但影响程度较小。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土方挖、填、堆积清运和建筑材料(如水泥、石灰、砂子等)的装卸、堆填产生的扬尘;搅拌机和交通运输扬尘;汽车尾气;挖、铲、推、捣、打桩、等施工设备废气等。施工期粉尘污染与风速、粉尘粒径、粉尘含湿量和汽车行驶速度等因素有关,影响因素最大的是风速和汽车行驶速度,随风速和汽车行驶速度增大,产生的粉尘量呈正比或级数增加,粉尘污染范围相应扩大。 施工扬尘会造成局部地段降尘量增多,对施工现场周围的职工点大气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在风速过大时停止土方工程,加强施工场地抑制扬尘措施,减少对施工人员污染。 运营期:废气包括井下废气、选厂粉尘、锅炉房烟粉尘、尾矿库扬尘等。 井下生产废气包括井下凿岩等产生的粉尘;爆破产生的炮烟等,通过湿式作业、局部通风、系统通风,由回风平硐排至地表。在破碎机的进料口,排料口及皮带输送机的卸料口设喷雾除尘。破碎机及振动筛的产尘点设防尘密闭罩,分区集中除尘,采用有效的除尘设备。在粗碎、中细碎、筛分厂房内加设SX型水膜除尘机组。锅炉烟气经脉冲式水浴脱硫除尘器除尘。尾矿库采用干堆尾矿储存方式,主要是采用定期洒水、保持尾矿湿度控制扬尘。 4.噪声环境影响 地面噪声源主要是空压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选矿噪声源主要集中在粗碎车间、中细碎车间、筛分车间、选矿主厂房球磨机、真空过滤机设备运转噪声及锅炉房风机噪声,通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运矿道路交通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安排工作制度等措施,不会对周围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采场、选厂、废石场、尾矿库建设排放的岩土和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石、尾矿、锅炉灰渣等。 废石用于井下充填的不出井,充填井下采空区,40%废石用于尾矿库筑坝或加工成建筑石材修路。本工程尾矿55%用于井下充填,45%堆存于尾矿库。锅炉房燃煤灰渣先堆存在临时锅炉灰渣场,再外卖当地建材企业用作建材。废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置于特种容器,定期送交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理。 6.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 (1)本项目地下井巷施工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影响较小,主要是掘进废石堆存过程中将压占临时废石场范围内地表植被,若临时废石场边坡不采取防护措施,雨季势必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 (2)矿山选矿厂、尾矿库、办公区及其它辅助设施的建设将使被占用土地利用类型发生改变,主要占用山坡。这些工程的建设会导致局部地形地貌发生改变,地表植被的铲除或压占将会改变局部区域内的生态景观类型与格局;同时,区域植被覆盖面积的减少,引起生物量短期内减少;局部地表土壤产生扰动,短期内也会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 (3)尾矿库和临时废石场场处于低山丘陵地带,场地平整、开挖排水沟、筑坝等工程活动将会铲除地表植被,对地表扰动较大,雨季水土流失量增加。 (4)管线工程建设过程中,泵站、水池的建设将会占用土地,建设区域内土地利用类型临时发生改变,局部区域内生态景观类型与格局发生变化;管线铺设在开挖、填方施工过程中将会对作业带区域内地表产生扰动,地表植被受到扰动与破坏,短期内引起局部区域水土流失量增加。 (5)各场地施工及材料运输等过程引起的扬尘,将对周围农作物、林地产生一定的污染。 运营期: (1)在运营期,地下开采形成地下采空区,诱发地表变形,从而使地形地貌发生改变。 (2)尾矿库周围山体边坡植被将被尾矿覆盖,局部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尾矿库区干坡段的风蚀扬尘对周围的植被带来污染影响。 (3)由于地下开采、临时废石场和尾矿库引起了局部区域地表形态的改变,原本的汇水途径也因此而受到影响。 服务期满后:矿山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将不再持续,而是在业已形成的扰动与破坏基础上逐步走向生态环境的恢复过程。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井下涌水主要为基岩风化裂隙水和生产凿岩废水,作为井下生产用水,多余的排入选矿回水池或人工湖作为选矿生产用水水源使用。 (2)选矿厂溢流水 溢流水来自于磨浮车间浮选尾矿旋流器溢流水3224.68□/d和金精矿矿浆溢流水844.53□/d,溢流水进入选矿循环水池,回用生产不外排。 (3)除尘废水及冲洗地面水 破碎车间收尘及冲洗地面水54□/d,磨浮车间冲洗地表水58□/d除损耗外,进入选矿循环水池,回用生产不外排。 (4)充填站水 浮选车间尾矿旋流器底流进入充填砂仓,废水中50.71□/d进入井下充填体,71□/d进入井下生产水系统,其于的溢流水481.85□/d进入选矿循环水池,回用生产不外排。 (5)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排放量为85□/d,生活污水在经隔油池、化粪池初步处理后,送入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处理达标后进入人工湖,回用于生产系统以及用于厂区的绿化。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项目和环境特征,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的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 (1)源头控制 使用先进工艺,良好的管道、设备和污水储存设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优化排水系统设计,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就近回至生产系统。 (2)分区控制 根据厂址区各生产功能单元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址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 重点污染防治区主要指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要求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保证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 一般防护区主要包括选矿车间、球磨车间、压滤车间、浓密机底部区域、2000□贮水池底部和事故池底部、破碎平台、料仓等,要求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保证渗透系数小于10-7cm/s。 (3)尾故库的污染防治控制措施 尾矿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防渗层为复合层,天然基础之上为导水层,导水层之上为粘土层,厚度不小于1m,夯实,粘土层之上采用土工布防渗,防渗层的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 尾矿库周边设置导水明渠,另外,在尾矿库周围设置雨水截留渠,以防上雨水进入尾矿库。尾矿库设计采用的排洪系统为排水斜槽-排水涵管-消力池的结构。尾矿压滤滤液经过滤液池返回选矿厂,供选矿工艺循环使用。库内澄清水及坝体渗滤水均由坝下回水泵返回至选厂循环利用。 设计针对尾矿库的实际情况设置变形观测、位移观测、浸润线及库水位观测设施。 本项目共布设地下水监测孔6眼,厂址区及下游布置3眼,尾矿区下游布置3眼。已建工程的氰冶尾矿库和浮选尾矿库上游各布置监测孔1眼,下游布置监测孔各3眼。定期监测。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尾矿采用定期撒水、保持尾矿湿度;尾矿坝边坡形成后及时覆盖表土,撒播草籽进行绿化;尾矿库服务期满对库面复垦绿化,根据同类矿山经验,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一般可有效控制尾矿扬尘的产生,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2)井下通风排放的粉尘具有间歇性,且井下通风排放的粉尘废气含湿量高主要影响范围为井口周围,井口周围500m范围内设为卫生防护距离。由于井口距离附近居民较远,在1000m以上,所以不会对附近居民点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矿区道路运输通过采取洒水、道路硬化、限制车速等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锅炉房拟设一座储煤场,周围加1m高挡墙,加盖顶棚。采取挡墙和加盖顶棚可有效控制储煤场的扬尘污染,储煤场扬尘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类比同类矿山的经验,对松散物料保持一定的湿度、松散物料露天临时堆放表面进行遮盖等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5)本项目尾矿库环境防护距离为500m,满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尾矿库500m范围内有7户居民搬迁后尾矿库500m范围内无居民居住,能够满足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井口卫生防护距离最大为500m,井口距离附近居民在1000m以上,能够满足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主要设备的声源量级控制要求必须在设备采购中作为技术参数之一向供货商正式提出。 (2)将破碎机、球磨机、空压机等高噪声源置于封闭的厂房内,并安装隔声门窗,将泵类设备设置于专门的泵房内,能有效起到隔声降噪作用,降噪效果为20~30dB(A)。 (3)对于振动较大的设备,如破碎机、球磨机等采用基座设减震器或隔振的措施可以有效减少机械噪声,同时还可以起到降低厂房内振动,保护工作人员健康的作用。 (4)风机噪声主要来自进出口部位辐射的空气动力性噪声,由旋转噪声和涡流噪声混杂而成。消声器适用于风机噪声,可以取得较好的消声效果。 (5)锅炉房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安装隔声门窗降噪措施。锅炉房鼓风机、引风机装设消声器,以降低送风机口、引风机口的气流噪声,一般可降噪20~25dB(A)。 (6)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在生产期间应定期维护设备,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由于运转不正常而产生的噪声。 通过以上措施,主要噪声源均得到有效治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此外,运输车辆经过沿线村庄时的噪声防护措施:外运道路路面硬化;控制车速35km/h以下;保持车况良好;禁止鸣笛;禁止夜间运输等。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采矿过程产生的废石、选厂尾矿、锅炉灰渣、选矿厂收尘灰(泥)、废油和生活垃圾等。 (2)采矿废石、选矿尾矿浸出试验结果表明,采矿废石为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选矿尾矿均为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3)采矿废石60%不出井用于井下充填,剩余的40%暂存于临时废石场,最终用于矿区筑坝、筑路;选矿尾矿55%用于井下充填,剩余的45%堆存于新建尾矿库中;除尘灰(泥)全部返回生产工艺利用;锅炉灰渣全部外售作为建材综合利用;废油属于危险废物,全部交由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所有固体废物绝大多数综合利用,剩余部分得到安全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本项目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894767.4t/a,综合利用量642227.2t/a,安全处置量252540.2t/a,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71.78%。 (5)新建尾矿库周围500m范围内由刀木昂村,共有7户、54人,需要搬迁,合作市政府已作出承诺;新建尾矿库、临时废石堆场、锅炉灰渣堆存场的选址的选择、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II类场的环境保护要求;废油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 及时开展各场区的绿化工作,主要是选厂、生活区、尾矿库坝坡、表土堆场等区域。应根据当地生态环境特点选择适合于当地生长的树种、草种,在适当季节植树、种草来进行绿化和植被恢复工作,以预防、减缓水土流失,补偿砍伐的树木和减轻粉尘污染。 服务期满后: 项目服务期满后,环评要求及时开展矿区的土地复垦工作,改善矿区生态环境。扩建项目需复垦土地面积共26hm2,包括临时废石场、尾矿库、管线工程区等,地表错动风险区面积12.9hm2。 (1)表土堆存场在堆存期复垦为草地、表土取走后复垦为灌草地; (2)临时废石场复垦为灌草地; (3)尾矿库库面复垦为灌草地,尾矿库坝体复垦为草地; (4)矿山管线工程复垦为草地; (5)地表错动范围保留原有植被。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及环评建议 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2000t/d采选配套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资源规划,选址合理、建设条件比较好,在采取开发利用方案、本环评报告、以及矿山水土保持报告等提出的对策措施后,环境影响相对比较小,项目建设具有明显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该建设项目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在工程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12年12月27日始),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告知或者到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查阅的方式获取环评报告简本(具体联系方式见下),同时建设单位将根据公众的意见对公示的内容中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说明。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甘肃省合作市那吾乡早子村 联系人名称:贺斌英 联系人电话:13893143225 邮政编码:747000 传真:0941-8227032 (2)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23号楼1210室 联系人姓名:关晓东 联系人电话:010-63299497 传真:010-68324912 邮编:100160 E-mail:904292242@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2000t/d采选配套项目扩建工程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者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在扩建工程所在地网上公示的方式对项目基本情况、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环评报告初步结论向公众进行介绍。具体联系方式参见本公告第五条。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对本次扩建项目有意见或提出建议,可在二次公示之内起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环境影响评价中心反映。 2012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