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02版:二版 /下一版  查看本版大图
 
 
甘南日报>> 2013年01月11日 >>02版:二版


两个部令新规定解答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3年01月11日 来源: 甘南日报
作者: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公安部124号令)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已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两个部令出台了许多新的规定,涉及到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的方方面面,改进了驾驶证申请考试内容,提高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明确了驾驶人必须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实行驾驶证降级制度等,被称为“最严交规"。为了让广大驾驶人更好了解掌握两个部令相关内容,切实维护驾驶人的合法权益,本报记者专门走访了甘南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并就社会关注的“最严交规"进行了采访,从即日起连续刊登。
  1.申请驾驶证对申请人年龄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申请驾驶证最低年龄要求: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为18周岁,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电车为20周岁,中型客车为21周岁,牵引车为24周岁,大型客车为26岁。最高年龄限制要求: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为70周岁,低速载货汽车、普通摩托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为60周岁,城市公交车及其他大中型客货车、电车为50周岁。
  2.哪种违法犯罪行为将被终身禁驾?
  答: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上述两种情形都是严重、恶性的违法行为,对公共安全危害大,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后果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规定终身不得再申请驾驶证。
  3.因饮酒后或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能否重新申请?
  答: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需要提醒的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申请驾驶证。   (一)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照排有限公司研发室制作
copyright@2008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照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