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02版:二版 /下一版  查看本版大图
 
 
甘南日报>> 2013年03月13日 >>02版:二版


“新农合”是我们看病的保障
记者 苏琳喜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3年03月13日 来源: 甘南日报
作者:


  “参加新农合,不仅能够享受政府财政补贴,而且我们从此再也不必为看病担忧了。”卓尼县禅定寺僧人东主加措在去年得了一场病,所产生的医药费用使本来生活比较拮据的他面临更大的困难。但他参加了新型农牧村合作医疗保险,为他报销了大部分医疗费用,他感到非常高兴。
  2012年,卓尼县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藏传佛教寺院僧人报销药费》等措施,切实解决了僧人看病难、看病贵的实际问题,减轻了医疗负担,保障了僧人的身体健康。据统计,全县各寺院僧人累计产生医药费总额36.92万元,报销金额达22.95万元。禅定寺寺管会主任格桑加措高兴地说:“新农合”是我们看病的保障,我们也过上像干部一样看病可以报销的好生活,感谢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我们的关怀。
  碌曲县郎木寺寺管会主任罗卜藏告诉记者,高龄和体弱多病僧人的生活,有亲戚的由亲戚供养,没有亲戚的由寺院供养,而一辈子在寺院生活的高龄僧人和亲戚联系少,几乎都由寺院供养,他们的生活起居由徒弟轮流管护,增加了寺院负担。现在,国家把僧人纳入农牧村低保、农牧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农牧村养老保障范围,还建成了寺院僧人敬老院,寺院僧人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特别是高龄和体弱多病僧人的生活、看病、养老支出由政府负担,敬老院里有年轻僧人值班照顾,寺院的负担减少了许多。
  2008年至今,碌曲县8座藏传佛教寺院的1075名僧人全部完成造册登记,建档立卡,纳入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和农牧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建立了僧人得病有政府救助、贫困僧人生活有政府保障的机制,解除了寺院僧众后顾之忧。
  僧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长期以来没有任何医疗保障,生病住院的医药费用全部由自己承担。虽然他们有家庭及周边群众供养,为群众念经还有一定收入,但仍有一些僧侣生活困难。近年来,我州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争取,狠抓落实,让僧人们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和保障需要,选择参加新农合,让他们也能享受到医疗保险的“普惠”政策。
  “以前,我们僧人看病都是自掏腰包,现在国家政策好了,我们僧人也可以享受新农合这一惠民政策了,使我们的身体健康有了保障,同时,还把寺院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发展的总体规划,按农牧村同等对待。这么大把年纪了,还能享受到党和政府出台的好政策,真是太好了。”僧人绕巴加措激动地说。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照排有限公司研发室制作
copyright@2008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照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