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政法委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州公务员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公开招考、择优选调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较强文字功底、综合素质好的同志到州委政法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州委政法委副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工作人员5名。 二、选调对象 主要从全州公务员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在岗、在编、已登记的工作人员中选调(选调生、全州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人员、全州公开招考的其它未登记的公务员也可报考)。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团结同志,服从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和道德修养; 2.符合《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 3.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选调生、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人员),法律专业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受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身份限制可直接进入面试; 4.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副科级干部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近两年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近两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 6.副科级职务试用期未满的; 7.有其他因素影响的。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选调工作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德、智、体、能全面衡量择优录用的方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知识测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8日至4月12日。 2.报名地点:州直机关报考人员到州委政法委办公室报名,各县市报考人员在本县市委政法委报名。 3.所需材料:(1)报名人员须填写《中共甘南州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到州、县市委政法委办公室领取);(2)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任职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工作经历证明(必须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4)党、团组织出具的党、团员身份证明;(5)近期免冠二寸彩色(背景蓝色)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 州委政法委负责所有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初审完毕后将合格人员名单报州委组织部对身份进行复审。审查合格人员于4月15日到州委政法委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知识测试 知识测试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占60%、面试占40%)。 1.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写作能力测试两科。笔试时间为4月16日(上午8:30—11:30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下午3:00—5:30测试公文写作)。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公文写作×60%。 2.面试。由州委政法委、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 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内容:由州委政法委、州委组织部根据公务员面试的有关规定及职务要求拟定面试题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和心理素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对象按拟录用人数1:1.5的比例由知识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 由州委政法委、州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赴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调人员在单位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及选调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 (六)公示 经组织考察合格后由州委政法委负责对拟选调人员依照总成绩按等额比例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中反映出的问题由州委政法委、州委组织部、州纪委负责核实,对确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选调。 (七)研究决定 公示合格人员,经州委政法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报州委组织部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人:赵应加 联系电话:0941—8213145 监督电话:州纪委 0941—8213838(传真) 州委政法委 0941—8213145(传真)
中共甘南州委政法委员会 2013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