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州近日制定出台乡镇(街道)、农牧村、中小学校、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四个领域《党建工作规范》,着力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针对乡镇(街道)日常事务头绪多、联系群众任务重、党建工作抓不实等问题,规范要求,要全面推行以“领导驻村联户、干部包组联户、党员结对联户;问情理思路、问计解难题、问需办实事、问责抓落实;党员承诺、群众评议制,入户走访、民情日记制,干部坐班、服务代理制,驻村包组、工作例会制,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为主要内容的“三联四问五制”工作法,实现为民服务长效化、制度化。 针对农牧村党员居住分散、党建工作开展难、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规范要求,要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进行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建立村党组织定期向党员群众大会或党员群众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制度,实行村级事务“一事一议”制度,每季度公开一次党务村务。要求农牧民党员争做“五好党员”,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跨越发展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针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在民族地区位置特殊、工作滞后,党组织组建率不高等问题,规范要求,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注重从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和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州直中专、高中学校党员教职工应占到教职工总数的50%左右,学生党员占到符合入党条件学生总数的30%左右;县市、乡镇中小学校党员教师应占到教师总数的45%左右,村级小学应达到30%左右。 针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不高、党建工作薄弱、工作缺乏有效抓手等问题,规范要求,凡是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条件成熟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都要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名或3名以上但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方便工作”原则,建立联合党组织。对建立党组织条件不成熟的,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为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创造条件。在隶属关系上,实行以属地和行业管理为主,以条块管理、部门管理为辅的多种管理模式。 (陈金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