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事业持续发展,根据玛曲县人民医院业务工作需要,按照县政府计划,面向全省公开招聘14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招考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为临床医学(包括耳鼻喉专业、口腔专业)及医学影像(放射诊断)专业,招考名额共14名。其中临床医学8名,医学影像专业(放射诊断)2名,耳鼻喉专业1名,口腔专业1名,临床检验2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志愿献身我县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2.具有良好的政治、精力素质和品行,服从组织安排; 3.热爱卫生事业,安心在玛曲卫生系统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近五年内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名考资格的。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1、招聘范围:面向全省公开招聘。 2、招聘对象:医学院校毕业,并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其中临床医学、耳鼻喉专业、口腔专业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医学影像专业(放射诊断)要求中专以上学历。 3、在各类医院或诊所有实际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招聘以普外、骨科优先。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2日—2013年6月23日。 2.报名地点:甘肃省高新技术人才市场3F4展位(兰州东方红广场东口)。 3.报名要求:a.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县招聘办负责资格审查。对报名时弄虚作假、违规报名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b.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8张,并提交个人简历1份。 六、录用 录用采取笔试和实践技能操作两种方式进行。根据考生报考职位分类别考试,卷面分值为100分;实践技能操作根据考生对仪器操作能力、病情分析能力由聘请专家现场打分,分值为100分。考生最终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30%,实践技能成绩占70%,最终根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七、待遇 1、经公开招考被聘用人员,按照玛曲县同类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对待,执行相应的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纳入财政统发范围。 2、被聘用人员可优先享受职工周转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购房名额,并办理按揭贷款手续。 3、在其它地区已参加工作人员如被聘用可办理调动手续。 4、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十年(十年内不得调动工作)。 八、本公告由玛曲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冯书记 电话:13893967597 祁主任 电话:15349095011 举报电话:县监察局0941—612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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