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助一个贫困户,温暖一个家庭;资助一个贫困生,成就一个未来;实施一项惠民工程,造福一方百姓。 建州六十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州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以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推进民主、维护民权、服务社会为根本着力点和落脚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亲民、利民、为民”的深刻内涵,取得了一项又一项不平凡的业绩。 看这样一组数据: ——“5·12”地震后,全州相继实施防灾减灾项目22个,建成自然灾害科普教育基地8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个、救灾物资储备库5个、应急避难场所6个。 ——2008年以来,先后五次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标准,五年累计下拨重点优抚对象补助资金3233.3万元。全州6级以上残疾军人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其余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农牧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 ——总投资595万元的州级儿童福利院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投资2257万元的迭部、玛曲、碌曲、舟曲、临潭、卓尼、夏河7县社会福利院,已投入使用。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普惠民生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2008年以来,我州将社会救助工作作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先后出台了《甘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关于全面建立和完善甘南州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甘南州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管理办法》等社会救助制度,基本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救助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如果说,完善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为群众提供着充分的社会保障,那么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和覆盖面的显著提高,则凸显着为民解困的主题。2008年以来,我州城乡低保连续5年提标扩面,城市低保保障人数由34160人增加到37570人,增长了10%,覆盖面达到30%。城市低保补助标准,合作市由156元/人·月提高到299元;夏河等其他七县由138元/人·月提高到213元;全州人均月补助标准由93元提高到235元。农牧村低保保障对象由12.3万人增加到16.1万人,增长了31%,覆盖面达到25%;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685元/人·年提高到1488元/人·年;人均月补差由47元提高到89元;分别提高了117.3%、256%。累计保障城市低保对象76.02万人次,农村低保对象91.3万人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0.12亿元,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加大农村五保供养设施建设管理力度,国家投入我州敬老院建设补助资金1707万元,新建和改扩建敬老院17所,切实提高了对农村五保对象的供养能力和集中供养率。五年来,五保供养标准从年均1600元增加到2400元,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3732万元。 救助,给生活困顿者带来希望。我州始终把“保民生”摆在突出位置,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需要入手,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全州累计落实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2.12亿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87.4万人次。使因灾返贫、特困大中专学生、特重大病人、低保边缘人员等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减灾救灾一向是党和政府关注的大事,也是民生工作的重头戏。在减灾救灾工作中,草原儿女用自己的胆识、睿智和责任,筑起平安民生的屏障。2008年来,我州自然灾害频发,“5·12”汶川大地震,玛曲“7·20”特大暴雨、舟曲“8·8”特大山洪泥石流、合作市“8·15”特大暴洪等灾害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面对新的救灾形势,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应对,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把救灾应急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自实施民政事业“十一五”规划以来,全州防灾减灾机制进一步得到健全完善,特困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五年来,全州累计发放救灾救济资金2.12亿元,调拨救灾面粉9929.23吨,发放衣被80余万件。年均救助受灾群众30余万人次,确保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下拨灾后重建、受灾群众建房和危房改造资金62023.3万元,为22353户群众修建住房111972间,维修35367户,有效改善了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 把阳光洒向社会,把温暖送进贫困群众的心田。健康快速发展的民政事业,成为了甘南州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助推器”,在继往开来的发展大潮中描绘着更加璀璨的民生蓝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