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永学
舟曲藏族传统宗教信仰是以自然崇拜为基础的古老信仰,对山林湖泊、高山大川充满敬畏,认为是精灵神鬼的居所或本身就是神灵的化身,人们不会轻易冒犯以免带来灾祸。敬畏引发祭祀,祭祀强化为禁忌,进而积淀和内化为具有强制力和约束力的誓约与规条。舟曲藏族在生产生活领域中对神山圣湖以及动物植物的禁忌,保护了白龙江两岸山林珍禽奇兽和嘉木异卉动植物的生长,保持着被称为“藏乡江南”野生物种的多样性,维护了自然生态的平衡发展。 一、万物有灵的认识 舟曲藏族除在一九五八年前个别人进藏传佛教格鲁派黄帽派寺院外,而一般群众则完全相信的是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苯教。舟曲藏族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孕育和诞生该地藏族原始宗教信仰的现实土壤,万物有灵和灵魂不死观念是舟曲藏族的信仰基础。舟曲藏族的原始宗教,有着丰富的内容和多种崇拜形式,有繁多的祭祀仪式和繁缛的巫术活动,它深刻地影响着舟曲藏族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宗教信仰与禁忌活动中也透视出舟曲藏族朴素的环保观念。 自然崇拜,在舟曲藏族宗教体系中占有突出的地位。该地藏族崇拜日月星辰、山川大地、江河湖泊。在他们看来,自然万物像人一样是有性格和灵魂的,各种神秘的自然现象,如日月升落、风雨雷电、地震洪水等都有一种超自然的神秘力量在左右驱使。这就是精灵或鬼怪,他们称为“拉者[lsha vdre]”。在他们的观念中,山有山神,火有火神,水有水神,树有树精,世上的万事万物,乃至人的生老病死、吉凶祸福、庄稼丰歉都由精灵主宰……。 水、火崇拜也是舟曲藏族自然崇拜的内容之一。他们认为江河中有水鬼,湖泉中有精灵,严禁往湖、泉、江河中吐痰、扔赃物和死亡的动物,尤其是妇女所穿裤子一类的衣物坚决不能在泉水附近洗涤,如果犯禁就被认为将在臀尖生疔疮以报复;严禁砍伐湖边、泉源和江畔的树木。为此,在舟曲藏区人们饮用的水泉周围总是古木参天,穷箐修竹;青松蔽密,苍翠欲滴;瑶草琪花,映带左右。人们对火极为崇拜,视火为神圣的灵物,由专司火的火神管理。尤其是对火灶有神圣的敬畏之情,认为火塘中有灶神,需小心伺候,绝不能亵渎得罪灶神,否则会带来灾难。严禁跨越火灶,忌讳往火灶里吐痰、在灶中烧骨头、皮毛等物。火塘要保持干净,不能将不洁的东西放在火灶旁,坐在灶边时,不得把脚搁到灶上,清扫垃圾不能将垃圾投入火灶内烧起臭味,也忌讳直接在火上烤肉。家人外出时,需给灶神点香磕头祈祷灶神以求护佑。有大人对小孩“凡有火就有火神,有水就有水神而不能随意糟蹋”的教训。还有老人们教训孩子:“路有路神,不能在人行道和路边或路下屙屎,如果犯禁就会生眼疮。”因此,如果有些孩子身体的某部位突然生疮就认为孩子在什么地方屙屎得罪了“拉者”,立即让孩子引路前往煨桑求饶。因此而生疮藏语叫“藏支玛西[gtsang spra ma phin]”意为因弄脏圣地致疾。 图腾崇拜是舟曲藏族宗教信仰的崇拜形式之一。舟曲藏族三大方言区[山前、山后和上河]所崇拜的图腾物达近百种,主要有动物、植物和无生物三种。有些男子将自己的灵魂寄存体外,有众多的寄魂物,包括动物、植物、自然物等,这些寄魂物又成为被崇拜的对象,具有神性[lha],这也揭示了神灵崇拜源自于灵魂崇拜。常见的氏族图腾有虎、豹、野牛、狗、猫、鹰、鹞、鹁鸪、蟒蛇、青蛙等和一些树木。认为它们大多是山神的宠物,如果捕杀和砍伐它们,山神就会加倍地报复人。老人们还经常性对青年人讲一些不能伤害它们的故事。例如:有一个青年到另一个村子的护林中去狩猎,他用自制土枪射中一个麝,并亲眼看见被打死,但是,当他去拿麝时,打死的麝却变成一圪垯木根,他觉得很奇怪。当他今天没有一点收获而怏怏不乐,郁郁不欢地回到家里时,看见他家的老黄牛全身颤动且出汗。这怎么了?通过算卦问卜,才知道他在护林里打死的那个麝是山神的宠物,山神报复让他家的老黄牛病倒。这些虽然我们听起来是“迷信”,但通过这些朴素方式阻止部分人,不要随意伤害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的动物是有其教育意义的。正因为有这么一部分“愚蠢”或“迷信”者,所以把赖以生存的山水环境保护的完好无损。还讲这些动植物以前(前世)它们都是人,后来因为什么原因变成了动植物等,以规劝人们不要捕杀或砍伐它们。若无意中猎杀了图腾物,需举行仪式以避灾祸。这些图腾与舟曲藏族的经济生产和日常生活紧密联系,其中动物图腾占绝大多数,与舟曲藏族狩猎生产活动密切相关。对图腾动物不能捕杀,图腾植物不能砍伐,客观上保护了当地护林的珍禽奇兽和嘉葩毒卉,以保持了生态的平衡。 舟曲藏族在特定自然和社会环境中生成的传统文化,其中蕴含着丰富的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观念。千百年来舟曲藏族人民在白龙江中上游两岸山林繁衍生息,同大自然保持着稳定而和谐的关系。在这些观念和意识的作用下,人们自觉地保护了白龙江中上游两岸山林珍禽奇兽动植物的生长,保持了白龙江中上游两岸山林野生物种的多样性,维护了自然生态环境的平衡发展。舟曲藏族传统文化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观念是人类文化的宝贵财富,值得认真总结和挖掘利用。 二、万物有灵的文化内涵 舟曲藏族“万物有灵”文化的内容丰富而且具有独特的文化内涵和深层次的研究价值。首先,“神灵”崇拜文化集中体现了藏族简单朴实的自然唯物观和一种执着精神。“神灵”的认识而言,人们对“神灵”的形状、种类、处所、职责的描述非常富有想象力,体现出藏族人民简单朴实的自然唯物观。尤其对“神灵”的人格化,反映出了藏族丰富、高潮的思维能力。就崇拜仪式和内容而言,虽然其中一些做法给人的直观宗教仪轨,但也有部分科学知识成分。比如有些仪式当中包含了藏族传统天文历算等科学知识,其中很多地方都是在利用几何、天文、历算绘画、配料、美学等学科知识。如果我们不把上述这些文化现象笼统地贬为迷信,而是从哲学、社会学、人类学等角度分析研究,它会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启迪和帮助。另外,自古以来对神灵的膜拜,源于内心对生命的渴望,是人类向往永生和幸福的意愿。他们制造神秘的力量,重复几个世纪的信仰,正是以独特的方式召唤期盼已久的坦诚和热情,在虔诚背后隐藏着希望和幸福,它试图从普遍对神灵的信仰和服从意志中获取心理的平衡与慰藉。 其次,“神灵”崇拜与禁忌保持了自然的和谐发展。泉水、湖泊是舟曲山区干旱之地的珍贵之物,因为是被认为是“神灵”的处所,这些珍贵的自然资源一直以来都处在“神灵”禁忌的保护之下。人们认为,如果在湖中、泉中小便,那么就会招致疾病;如果神湖中扔、脏物,会受到“神灵”的惩罚。对藏族人来说,有关神湖神水的禁忌,已不仅仅是外在的社会规范或公约,而是心理上的一种坚定信念。这种禁忌被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控制着,成为一种内化了的观念和行为,一种道德规范。换句话说,只要触犯了这种禁忌,就会导致令人不能阻挡的灾难。因此,严守此类禁忌是自然的行为,成为人们一种自觉的习惯行为。它告诫人们如何修身、如何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以便利用自然为人类服务,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我们看到,凡属神湖的周围地区,千百年来禁忌最为严厉,生态环境也保护得最好。这些地方林木茂盛,牧草丰盛,山清水秀,风光美丽,这都是千百年来人们一直保护的结果。对神湖的禁忌,保持着舟曲山区生物多样性。虽然人们是从宗教的意义来保护一切生物,但其效果却维持了生物界正常的食物链,使生物的多样性优势得到发挥,维护了自然生态环境的平衡发展。人们将自然灾害和人的行为联系起来,注重人的行为,用禁忌的手段使人顺从自然,使之成为一股强大的信仰力量,不但可以左右人们的生活,而且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关系中发挥巨大的作用。 再其次,“神灵”崇拜文化高度体现了注重人民的精神文明。法国文化人类学家杜尔克姆指出:人有两种意识,一种是个人的,它表现了每个人富有特征的意识形态;另一种意识是整个社会集体共有的,它不会随着个体的主观意愿而改变或者消失,是由社会强加给个人的意识。千百年来,勤劳致富的舟曲藏族人民不但创造了灿烂的物质文明,而且也创造了辉煌的精神文明。能体现和代表精神文明的除了自古形成的哲学思想、观念体系、意识形态、道德规范外,还有不同历史时期人们的宗教意识。“神灵”崇拜与禁忌是对人们言论和行为的一种限制和约束,它不但是本民族道德规范的的主要组织部分,也是精神生活中的主要内容。“神灵”崇拜文化中的许多禁忌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和道德关系中产生并概括出来的,它一经形成就成了藏族人民的必须遵循并用来判断和评价善恶的行为准则。这些准则要求人们如何谨言慎行、修身养性、分辨是非、区别智愚、弃恶扬善等等。它具有全民性和民族生活性的特点,带有公益性行为规范,既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也有益于维护本民族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和社会秩序。由此,我们认为,舟曲藏族对“神灵”的崇拜及相关的这些禁忌文化作为一种道德规范、集体意识,无疑是人类社会中富有生命力思想教育内容。更进一步,它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中所要开发利用的主要传统文化资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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