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上报省政府批准的2012年城市批次用地中规定的土地用途,经夏河县人民政府批准,夏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两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两宗地出让给同一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挂牌出让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有拖欠土地出让金、未按期申请开竣工、未按期开竣工等不良诚信记录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参加竞买,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挂牌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3年7月24日至2013年7月31日到夏河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实地踏勘标的。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7月24日至2013年7月31日到夏河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 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15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夏河县国土资源局将在2013年8月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夏河县国土资源局,挂牌时间为2013年8月2日9时止至8月18日下午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地块竞得人须在成交当场与夏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五个工作日之内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费,并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挂牌公告期间如夏河人民政府对此地块有新的相关规定,则按夏河县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本宗国有土地的出让底价中包括土地取得费的前期费用。 (四)本公告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夏河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941-7121298 联系人:陈志睿 张金平 联系电话:0941-7121298 开户单位:夏河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夏河农行 银行帐号:27365001040005214 夏河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