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群众永远是党和政府最大的牵挂,也是民政系统工作的重点。近年来,我州民政部门始终把保障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救助资金投入逐年增加,保障范围逐步扩大,救助水平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公平,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民政关乎民生,民生连接民心,党的惠民政策、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很多都是通过民政来具体实施和体现的。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州各级民政部门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认真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以“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黎民百姓解难的”工作宗旨,坚持不断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与实践,以保障基本民生为重点,以服务弱势群体为己任,以创新社会管理为方向,推动各项民政业务协调发展、整体推进,最大限度的发挥了民政工作的职能作用。 民政部门是社会的“减震器”,是人民与政府的“连心锁”;民政工作关系到每个社会细胞,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伴随着全州民政大力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的坚实足迹,我州民政民生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谱写出一曲曲“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华丽乐章。 社会救助水平快速提高 民政,一头连着民,一头连着政。为民解困,是民政使命所系、责任所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是民生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促进社会和谐与公平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州将社会救助工作作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逐步建立起以城乡低保、灾害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为主体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为困难群体构筑了一道遮风挡雨、排忧解难的“兜底网”,让党和政府的温暖惠及千家万户,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和覆盖面显著提高。1998年,我州率先在合作市推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2002年4月,实现县市全覆盖。十多年来,保障人数从3000多人增加到了3.82万人,覆盖面达非农业人口的21%。2005年来,我州城市低保逐年提高保障标准,平均保障标准由105元提高到目前的313元,人均月补差由40元提高到259元。省上下达的城市低保补助资金亦由2006年的2795.3万元增加到2012年的9144万元,增长了近4倍。2007年10月,我州开始低标准、小范围实施农牧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时有6.7万农村困难群众纳入了保障范围,保障标准为年人均600元,人均月补差15元。在国家和省上的关心和支持下,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州农牧村低保保障对象增加到了16.65万人,保障覆盖面占农牧业人口31%;保障标准达到年人均1907元,人均月补差101元,年农牧村低保资金由2007年的1608万元增加到2013年的1.64亿元,增长了近10倍。实施低保制度以来,全州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1.31亿元。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农村五保供养是一项传统的民政工作。2006年,我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制定出台了《甘南州农村五保供养实施意见》。2012年我州五保供养对象供养补助提标工作列入民生工程以来,使全州4339名五保对象生活标准达到了年人均2600元。在有效保障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同时,以分散供养为主、集中供养为辅,我州加大了农村五保供养设施建设管理力度,先后投资1707万元,新建和改扩建敬老院17所,切实提高了农村五保对象的供养能力和集中供养率。 城乡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及时有效。2005年我州开始实施城乡医疗救助。随着救助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州逐步建立了以大病救助、低保医保、优抚医保为重点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了有效救助,保证了困难群众看得起病、住得起院。截至2012年底,全州城乡医疗救助91.92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02亿元。 救灾减防灾体系成效益显 近年来,我州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严重的灾情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面对灾情,我州民政部门积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千方百计解决灾民生产生活困难。尤其是“5·12”汶川大地震和舟曲“8·8”特大山洪泥石流等灾害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面对新的救灾形势,我州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应对,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把救灾应急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到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特别是自实施民政事业“十一五”规划以来,全州防灾减灾机制进一步得到健全完善,受灾致困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每当灾害发生后,州、县民政部门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第一时间深入灾区查灾核灾,转移安置灾民,评估损失,确保了灾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灾民生活得到妥善保障。仅2003年至2012年十年间,全州共使用救灾资金3.55亿元,灾后民房重建维修资金6.2亿元,平均每年有20万人在口粮、穿衣、住房和医疗方面得到政府救助,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保障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较为迅速地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 救灾应急机制渐趋完善,救灾应急能力大幅提升。州、县、乡、村四级制订完善了《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等防灾减灾应急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灾害救助应急救援体系,全州基本建立了“纵向到底”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为了改变我州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的落后面貌。“5·12”地震后,国家加大了对我州防灾减灾项目的投入力度,全州相继实施了防灾减灾项目22个,建成自然灾害科普教育基地8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个,救灾物资储备库5个、应急避难场所6个。为加强灾情信息报送力度,全州2886个自然村全面建立了村级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覆盖州、县、乡的自然灾害信息网络系统初步建立,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目前,我州正在信息员培训,装备建设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力争使其发挥好灾害预警、灾情搜集报送的积极作用。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亮点纷呈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军民共建是甘南军民的光荣传统。今年来,我州双拥工作高举爱国拥军旗帜,以军民共建“双十工程”为主线,以双拥模范城(县)创建为载体,以创建“兰郎双拥文明线”为契机,认真落实国家各项双拥工作政策,大力开展了双拥模范城(县)评比推荐、军地共建、国防和爱国主义教育,极大地丰富了创建内容,提高了双拥共建水平,强化了“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军民鱼水情。 为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我州各级民政系统在每年元旦、春节、八一建军节等重大节日之际,开展了广泛的拥军优属活动,为驻地部队送去了慰问金和慰问品,并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拥军慰问演出,有效地促进了军地军民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军地双向奉献成效显著,军地援建“双十工程”项目全面完成,军地互办实事活动扎实推进。特别是在多次灾害救助过程中,全州军民万众一心,顽强拼搏,团结奋斗,用血肉之躯筑起了坚不可摧的钢铁长城。谱写了“军爱民、民拥军”的华丽篇章。 为切实做好双拥工作,我州民政部门充分发挥其职能部门作用,为地方党委政府与部队之间牵线搭桥,协调上下左右各方关系做了大量的具有实质性的工作。目前,全州共有重点优抚对象1876人,其中西路红军4人,伤残人员156人,“三属”87人,在乡老复员军人330人,带病回乡121人,参战参试人员796人,农村籍退伍士兵382人。近年来,国家多次提高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标准,目前,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65元,带病回乡复退军人和参战涉核人员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月285元;农村籍烈属年补助标准达到6390元、因公牺牲烈属补助标准达到年均6620元、病故军人遗属补助标准达到年均6340元,城镇籍烈属年补助标准达到12050元、因公牺牲烈属补助标准达到年均10340元、病故军人遗属补助标准达到年均9730元;西路红军老战士补助年人均达到26300元;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一至十级抚恤金补助标准,年最低达到3640元,最高达到37940元。2003年来,全州累计发放抚恤优待金4131.5万元。积极贯彻落实省上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落实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补助等各项待遇,大大缓解了全州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退伍退役军人安置方面,我州坚持指令性安置与双向选择、有偿转移安置任务、鼓励自谋职业等多种形式和办法的有机结合,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累计安置退伍退役士兵8653人。 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互补共赢 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强化村级自治组织建设,推行村务公开,规范民主选举,积极推动社区建设深入开展,拓展社区服务内容,形成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运行机制,全州基层自治组织逐步健全,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根据“一法两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积极推进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在农牧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解决了基层群众有序参与民主管理问题,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有效保护。认真贯彻落实《村委会组织法》,成功地进行了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选民登记率、参选率、一次性选举成功率逐届提高,村委会班子结构和整体素质不断得到优化和增强,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多年来,我州不断加大对村委会班子成员的培训教育力度,不断完善民主选举、村民议事、村务公开三项制度,有效地维护群众民主监督权利,推进了“四民主、两公开”制度的有效落实,推进了村民自治进程,促进了我州农牧村稳定,推动了农牧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村级政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州民政部门抢抓国家支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利时机,多次协同发改、组织部门向国家发改委和民政部衔接争取,将全州663个农牧村村级综合服务中心,28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纳入了国家藏区发展规划,项目总投资2.49亿元。2012年该项目落地,当年全州投资3520万元建成农牧村综合服务中心88个,每个服务中心建筑面积达200平方米。今年该项目持续跟进,开工建设了292个农牧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1.17亿元。城市基层自治步伐逐步加快,2001年,我州开始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着力推进社区“四有”建设和发展社区“四个民主”,社区自治功能逐步完善,基本形成了领导有力、参与广泛、运作有效、功能完善、体制健全的工作格局。目前,我州已建成城市社区30个,农村社区2个。并有多个社区先后被评为省级示范社区。 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 社会福利事业关系千万困难群众的生活,是党委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我州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大力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民政福利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长足发展。总投资595万元的州级儿童福利院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填补了我州无州级社会福利机构的空白。投资2257万元的迭部、玛曲、碌曲、舟曲、临潭、卓尼、夏河7县社会福利院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这些项目的建成,将成为辐射带动周边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有效平台。 孤儿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按照国家政策认真落实我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及时足额为孤儿发放了生活补助金。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方面的福利政策。目前,全州共有孤儿831名,州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孤儿16名。今年,我州将提高孤儿生活补助金定为了州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提标后,城市集中供养孤儿生活补助金达到840元,农村590元;城市散居孤儿生活补助金达到640元,农村440元。认真组织开展了“明天计划”和“重生行动”等残疾儿童救助活动,全州已累计对144名孤残儿童进行了手术康复救助。 慈善组织建设和募捐活动有序开展。2004年12月,州慈善协会成立。与此同时,各县市也相继成立了慈善协会。各级慈善组织通过加大慈善募捐力度,广泛募集善款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1988年,我州开始发行福利彩票,20多年来,全州累计实现福彩销售额2亿多元,募集福彩公益金近6000万元。有力的支撑了全州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与此同时,州民政局加大对外交往力度,广泛争取友好省市帮助,分别从北京市民政局、天津市民政局和南京市民政局争取到帮助资金50多万元及大量的救灾物资。 社会管理创新和能力建设全面推进 近年来,我州民政部门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不断加强民政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使各项工作科学、健康、协调发展。 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有序规范。大力开展了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实现婚姻登记“以县为单位、集中登记、网络管理”的目标。全州的婚姻登记点由107个乡镇登记点整合调整为25个集中登记网点,年登记量5000对左右,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加大了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人员队伍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了全州婚姻登记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同时,还进一步完善了收养登记相关规定,实现了收养登记的规范化管理。 社会组织培育与监管并重。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逐步规范,作用更加凸显。制定出台了《甘南州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甘南州社会组织评估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了社会组织年检和评估等日常管理工作。切实加大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州、县分别成立了社会组织党工委,具体负责指导辖区内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截止2012年底,我州有各类社会组织182家,社会组织年检率达到86%,党建率达到62%。 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有序推进。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和文明祭扫活动,剔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生态、环保型殡葬方式。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方面,新建了合作市殡仪馆和舟曲县殡仪服务中心,并对夏河县殡仪馆进行维修和风貌改造,全面提高民政窗口单位面貌和服务质量,提升了我州的殡葬服务能力。 地名公共服务和边界工作稳步推进。完成了各县市《城区地名规划及规范化处理实施方案》和城区地名标志牌的设置以及村镇以上地名数据库建设工作,编绘出版了《甘南藏族自治州地图》(藏汉文版)。全州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依法公布,各级行政区域界线全面进入依法管理阶段。以边界联检为主要手段的界线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全面完成了甘川、甘青线甘南段两轮联检,积极开展平安和谐边界创建工作。加大界线落实工作中争议隐患的排查力度,积极协调各方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保持了全州边界稳定。 展望未来工作,州民政局局长杨建国表示,我州的民政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幸福甘南为目标,以解决民生、改善民生为重点,努力做好各项民政工作,推动全州民政事业全面健康发展,为实现我州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