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定西岷县、漳县“7·22”地震发生后,州审计局在全面掌握全州审计系统受灾情况的同时,及时成立了州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监督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四个受灾县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监督工作。 领导小组向相关县下发了《甘南藏族自治州审计局关于加强7·22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监督的通知》,对全州地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监督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要求灾区审计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尽快介入,对本地区救灾资金物资实行全过程跟踪、全覆盖审计,特别是审计机关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做好审计情况、审计信息及审计数据的审核上报工作,如实、按时、全面地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上报审计工作情况。要重点关注相关部门是否建立健全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制度,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关注救灾资金物资是否及时拨付到位,要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关注救灾动态的新变化和上级关于加强监督的新规定,促进健全完善应急机制和监管的长效机制等。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有序、发放及时,高效使用。 截至8月4日,四个受灾县共接收到救灾资金1660.9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626万元(其中上级财政1356万元;本级财政270万元);捐赠资金34.95万元(本级筹集捐赠资金),救灾资金支出(拨出)872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救灾资金结存788.9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754万元;捐赠资金34.95万元)。共募集捐赠折价物资22.208万元,拨出12.208万元,结存10万元。共接收各类未折价物资10699(件、条、箱),拨付使用10092(件、条、箱),结存607(件、条、箱.)。 (党育林 张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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