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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日报>> 2013年08月12日 >>02版:二版


甘南国税“营改增”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3年08月12日 来源: 甘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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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合作讯  8月1日10时,在合作市国税局办税大厅,甘南华羚干酪素办税人员孙先生从税务人员手中接过发票编号为20001的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标志着我州国税局“营改增”试点工作运行启动成功,实现了“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国地税业务无缝对接。同日,各县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成功为试点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共23份。
  为确保“营改增”扩大试点顺利运行,州国税局按照上级部门和州政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动员力度、精心实施学习培训、分解落实责任、纳税服务到位、认真核查税源信息、全力开展模拟运行等工作。截至7月底,州国税局纳入CTAIS征管系统的”营改增’纳税人67户。营改增”试点启动后,组成调研组深入各县市调研督导“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跟踪征管系统运行、发票开具、税源流动和纳税服务等,认真做好应急管理、舆情把握、应分析和风险防范工作,继续优化纳税服务,确保试点工作9月1日实现首个申报期顺利申报。
  据悉,营改增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简称,就是将原来由地税部门征收营业税改为由国税部门征收增值税。此次“营改增”主要内容是,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营改增”后,小规模企业的税率将由原缴纳营业税的3%和5%统一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由于增值税以不含税销售额计税,因此改革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均会下降,最高降幅在40%左右。
  去年,上海市率先开展“营改增”试点,随后北京、江苏、安徽等12省市相继开展这项工作。今年4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工作将在全国推开。此次“营改增”税种包括交通运输业(铁路运输除外),加上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签证咨询、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和发行服务。
      (舒召矿 敏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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