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辉成
今年上半年以来,夏河县坚持科学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惠民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充分发挥了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了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开创了和谐有为的民政工作新局面。 社会保障稳步推进 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元旦、春节期间,为了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各项工作,全县慰问农牧村特困群众600户、农村五保户319人、“三老”人员100人、各类重点优抚对象100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复员干部5人、城市低保人员200户、贫困僧侣200人;慰问敬老院4所,为每所敬老院发放慰问金2万元。全县共计发放慰问金70.95万元,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了燃眉之急,确保了人民群众能够渡过欢乐、祥和的佳节。 城乡低保、五保供养认真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保障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出台了《夏河县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实施方案》,并从4月份开始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救助对象清理清查,完善县、乡、村三级档案,着力提高保障准确率,做到应保尽保。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达到30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259元,发放1—6月份城市低保金663.28万元;农牧村低保年保障标准达到1907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01元,发放1—6月份农村低保金1443.46万元。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电力公司关于兑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全县7259户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发放2012年7—12月减免电费22.2万元,以每户每月免费用电10度,采取“先缴后返”的方式,进行社会化发放。目前,随着农牧村敬老院的陆续建成,集中供养人数达到58人,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16.3%,超过了要求的11.5%,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每人每年2600元,发放2013年1—6月份五保供养金46.09万元。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扎实开展。上半年,有效应对暴雪、春旱、民房火灾等灾害。每次灾害发生后,县民政局迅急反应,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并通过文字、报表和网络及时向州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为救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下拨各类救灾资金290万元,使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冬令春荒生活得到妥善安置。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得到加强,县、乡、村三级应急预案得到及时修订完善,县减灾委成员单位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和应急响应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认真组织开展了“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得到了增强。 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及时有效。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坚持重点救助城乡五保户、低保户、残疾户、贫困户和优抚对象,截至上半年,城市医疗救助80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2.56万元;农牧村医疗救助364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38.68万元;为398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8.25万元;为29544名五类困难群体代缴了医疗参险、参合金160.32万元,有效地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同时也减轻了困难群众的负担。 优抚安置深入人心 对全县优抚对象进行了全面清查,更新完善优抚对象数据库,建立健全优抚对象电子档案,及时下拨了2013年各类优待抚恤资金67万元。年初,全县共接收退伍军人23人,全面实施了新颁布的退役退伍军人安置办法。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补助、为民办实事等各项待遇得到落实。 事务管理日趋规范 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为切实做好婚姻登记工作,树好民政窗口形象,进一步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切实加强对婚姻登记工作的检查指导,做到规范操作,热情服务。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正常推进,规范有序,上半年共为27名孤儿发放生活补助资金10.67万元。 社会救助管理。继续扎实开展了“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和其他衣食无着落人员58人。 福利彩票。福彩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积极借鉴优秀彩票销售网点经验,充分调动和发挥福利彩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使福彩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截至上半年,福利彩票销售额达155.05万元。 全力落实民生实事 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城乡低保提高标准和五保供养对象提高补助水平等为民办实事任务。提标后,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259元;农牧村低保年保障标准达到1907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01元;五保供养人均标准达到2600元。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提高部分困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与提高孤儿生活补助标准。提标后,60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军人、参核参试人员、带病退伍军人的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0元;参战退役人员的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城市散居孤儿达到800元/月,农村散居孤儿达到6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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