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22”地震发生后,州纪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抗震救灾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加强对地震救灾款物的监督检查。目前,各类资金物资运行安全正常,管理严格规范,使用公开透明,效益发挥良好。 为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有效使用和安全运行,州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卓尼、临潭、舟曲、迭部等县灾区,对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抗震救灾,遵守工作纪律,抗震救灾资金物资采购、接收、分配、发放情况,灾民安置工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截至8月12日,四个受灾县共接受救灾资金1776.8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520万元,捐款200.85万元。拨出财政资金1091万元,结余财政资金429万元,捐款200.85万元。共接受救灾物资13959(件、箱、床),采购7770(件、床、箱),发放19850(件、床、箱),结余1879(件、床、箱)。 (孙继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