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陇兴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甘南州民生代办处等36户各类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参加2012年度企业年度检验,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五十五条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限上述企业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到甘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补办年检手续并接受相应处罚,逾期不接受年检,我局将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甘南藏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2012年度未年检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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