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迭部讯 为了全面摸清和掌握全县企业的排污状况,规范排污费征收核定工作程序,依法、全面、及时、足额征缴排污费,迭部县根据国务院369号令《排污费征收核定工作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排污费征收有关问题的批示》精神,近日,迭部县全面启动各类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核定工作。 此次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对辖区内各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浓度、数量、种类的变化动态,进行全面调查,为污染减排奠定基础;二是督促各排污单位认真履行环保义务,积极申报本单位污染物浓度、种类、数量申报本年度排放污染物情况;三是在排污单位自行申报的基础上,县环境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深入现场核定排污费,征收排污费。 (赵洛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