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使人民群众了解、熟悉防空警报信号,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增强市民群众的防空防灾能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于二○一三年九月十八日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鸣放区域:合作市城区 二、防空警报鸣放信号: 1.空袭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共3分钟; 2.空袭紧急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共3分钟; 3.解除空袭警报:音响连续鸣3分钟; 各警报信号间隔时间为2分钟。 三、试鸣时间 试鸣时间定于2013年9月18日10:00—10:15,其中10:00—10:03为预先警报;10:06—10:09为空袭警报;10:12—10:15为解除警报。 本次警报属例行性防空警报试鸣放,是在非紧急情况下进行,请广大市民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