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育林
舟曲“8·8”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内外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援和帮助下,州委、州政府以建设一个“让灾区人民满意、让全国人民放心”的新舟曲为目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举全州之力开展灾后恢复重建,经过三年的日夜奋战,取得了灾后恢复重建的决定性胜利,如期实现了“居住安全、设施完善、生活提高、生态改善、社会和谐”的重建目标。州、县两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履职尽责,勇挑重担,敢为人先,不辱使命,积极会同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全面开展了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资金审计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跟踪审计及竣工决算审计。经过三年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促进科学重建、规范重建、高效重建、廉洁重建、阳光重建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组织得力,分工明确,及时开展审计工作 2011年3月,随着舟曲泥石流灾害救灾工作转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面对50.2亿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170个重建项目的审计任务,为了确保重建资金和项目不出问题,促进灾后恢复重建有序进行,州审计局及时成立了舟曲“8·8”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跟踪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并从州县审计机关抽调18名审计业务骨干,组成财务收支和竣工决算2个审计组常驻舟曲县,全面开展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期间,制定和印发了《甘南藏族自治州审计局关于舟曲“8·8”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甘南藏族自治州审计局关于切实做好舟曲“8·8”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紧急通知》等,对灾后重建资金使用管理,审计监督的范围、内容和重点、审计方法、处理办法等作了系统和具体的规定。三年来,由州审计局牵头共召开协调会、培训会、通报会等不同形式的会议35次,及时研究解决灾后重建和项目审计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灾后恢复重建审计任务的全面落实。 结合实际,注重效率,有序推进审计工作 建立项目台账制度,对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对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开工和竣工时间、投资额、资金来源等情况进行台账管理,并按照“竣工一个项目,审结一个项目”的工作原则,科学调配力量,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已竣工且具备审计条件的项目能按时高质量审结。 抓住关键环节,提高审计成效。牢牢抓住审计关键点,抓住项目招投标、合同履行、工程进度款支付、隐蔽工程验收、工程结算等审计关键环节进行跟踪审计,努力做到不漏项审,不重复审,提高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从源头上杜绝了虚报冒领、多计工程价款等行为的发生。 建立沟通机制,营造审计氛围。在竣工决算审计过程中,针对个别项目建设单位不能及时、完整地提供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资料等问题,审计组不等、不靠,及时主动上门服务,与单位主要领导座谈交流,帮其规范审计资料,及时收集、掌握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审计资料,了解项目计划、立项审批、项目的实施进展和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使用、结算情况,并有选择性地参加项目建设单位的有关会议,掌握工作进度,促进了各项审计工作有序推进。 建立定期分析制度,注重利用审计成果。对项目建设程序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发现的问题,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及时发现和反映带有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并对问题逐条分析,理清问题性质、产生根源及后果,从制度和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会议和文件的形式予以通报,促进项目建设单位不断规范项目管理。 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加强协同配合。在工作协调方面,加强同纪委、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期间,与州纪委、发改、财政等部门组成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监督检查组,深入灾区对灾后重建项目进行监管,保证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和竣工决算验收。在工作督导方面,组成了由局领导为组长的督导组,督导组成员随时深入到有关部门和项目建设现场了解情况,指导灾后重建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并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各审计小组会议,听取各审计小组的汇报,分析问题,按照新要求,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不断完善审计方法,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审计质量。 精心组织,创新方法,高效开展审计工作 针对灾后重建项目涉及面广,工程数量多,对审计要求高等特点,积极探索审计的新思路和新方法,确保了审计任务的圆满完成。工程审计与财务审计相结合,每个审计组由工程和财务审计人员组成,工程审计人员主要对项目建设程序、质量管理、投资控制、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等情况实施审计。财务审计人员主要对资金物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重建政策的落实情况等进行审计。审计过程中财务、工程人员相互配合,及时沟通交流,确保建设管理的规范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自身审计力量与社会审计力量相结合,通过积极汇报争取,州政府制定出台了《甘南州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力量参与审计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意见》,按照文件的有关规定,选择了一批业务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社会中介机构,与州、县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各负其责,发挥优势,共同实施现场竣工决算审计,有效解决了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缺乏、审计力量不足等问题。在具体审计工作中,注重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督促其提高业务水平,遵守审计纪律,特别是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组成了专门的核查小组,逐项进行认真审核,严把质量关,有效降低了审计风险。 (下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