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州交警支队通过学习传达、签订责任书、检查督导等三项措施,深入贯彻落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迅速学习贯彻公安部“三项纪律”的通知》精神。 层层动员,迅速传达学习。公安部《关于印发三项纪律的通知》下发后,州交警支队立即召开全体民警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公安部关于印发三项纪律的通知》、《正确适用“三项纪律”的解释》、《公安部五条禁令》及《人民警察内务管理条令》等法律法规规定,并印发了州交警支队《关于迅速学习贯彻公安部“三项纪律”的通知》,要求各县市交警大队、支队各部门立即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迅速传达,深刻记取典型案例教训,认真对照反思开展自查,强化教育监管力度,确保全体民警对公安部“三项纪律”熟知熟记、入脑入心。 签订责任状、保证书,严防触及“高压线”。各县、市交警大队、支队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到“三项纪律”是继“五条禁令”之后公安部推出的又一项铁纪铁规,是贯彻从严治警、深化公安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支队、大队逐级、逐人与民警签订了严格执行《公安部三项纪律》责任状、保证书,要求全体民警将思想统一到公安部的要求上来,自觉执行,严格遵守。同时,对每个民警的情况进行排查,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通过谈话、家访等措施进行预防。 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支队成立了贯彻落实“三项纪律”督导检查工作组,由纪检组长带领政工部门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深入各县、市交警大队,结合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取保候审突出问题专项督察等工作对落实“三项纪律”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民警学习情况进行个别抽查,发现违反“三项纪律”的,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 (景国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