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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日报>> 2013年10月17日 >>02版:二版


个别住户拖欠取暖费,大家跟着受冻合理吗?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3年10月17日 来源: 甘南日报
作者:


  韩彩萍

  随着进入深秋,气温在一天天下降。居住在地处高原羚城的人们已经明显感觉到天气的寒冷,于是,大家盼望着10月1日按时的供暖。
  眼瞅着临近10月1日,自以为便有盼头不受冻了。可是日前,笔者中午下班看到自家的住宅家属楼显目的墙面贴上了供暖公司的一张不按时供暖有原因说明的通知。供暖公司通知的大致内容和意思是:因笔者所在的住宅楼个别住户拖欠供暖费,10月1日,全州供暖时,这栋住宅楼不供暖,让这栋住宅楼的所有住户自己解决防冻问题,采取防冻措施,直至拖欠户缴纳了供暖费后再给予供暖。
  看罢这张通知后,不拖欠取暖费的住户纷纷议论,笔者也在想:首先作为住户,既然享受了暖气,为何一直要拖欠供暖费呢?假若你家的暖气不热,你可以和供暖公司单独交涉,不应该拖欠供暖费影响大家取暖。但令住户们和笔者更气愤的是:作为供暖公司,你是一个承担着为民服务职能的部门,你怎么能以“个别住户不缴纳供暖费”来让按时缴纳了供暖费的住户也跟着受冻呢?这种处理问题的办法合理吗?试问:如果承担着国家某种职能的每一个部门,都像供暖公司一样这样处理问题,能行得通吗?比如有病人拖欠了医院的住院费,那别的病人到医院看病,难道医院还会以“有病人拖欠了住院费,医院停止对所有病人的看病”,这种说法行吗?供暖公司的不供暖通知说辞也未免太过牵强附会!
  议论归议论,住户们议论过后,又都以为供暖公司此招是为了催促拖欠取暖费的住户缴纳取暖费,也许供暖公司是不会不按时供暖。可是,截至笔者发稿前,是日已是10月8日,供暖公司的确没供暖气。
  为了为大多数住户着想,也为了督促供暖公司确实能履行自己的职责,希望相关部门和领导过问过问。寒冬供暖,牵扯家家户户,不能以“个别”来惩罚所有人,这种做法会激起交了供暖费住户的愤慨,群众问题无小事啊,供暖公司此种处理问题办法也实在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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