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
近日某夜,正在睡梦中的笔者突然被一阵巨大的爆炸声惊醒。仔细辨别后,得知是同楼的住户为办喜事而放的。经过这阵鞭炮齐鸣的吵闹,笔者已毫无睡意,辗转反侧,翻起了“烙饼”。 半夜随意燃放鞭炮,安全意识淡薄,这种现象在合作市区可谓屡见不鲜。有时候鞭炮声中还夹杂着“二踢脚”,特别刺耳,对市民的休息造成巨大的困扰,爆炸声过后,笔者常听到年轻人的骂声,老年人的叹气声,孩子惊吓后的啼哭声。可以说半夜燃放鞭炮,引起受害居民怨声载道,严重破坏了社会和谐的环境。用一位老同志的话说:“半夜放鞭炮是一家欢乐千家烦、千家怨、千家恨的公害。” 市民搬家或是红白喜事,放鞭炮是为了营造氛围,图个好彩头,本无可厚非。但每个人在忙着料理自家事务的同时,应该考虑到他人的感受,半夜或一大清早燃放鞭炮,吵醒周围人,对他人生活造成严重的干扰,这本身就是一种十分自私的行为。同时,此起彼伏、震耳欲聋的“开门炮”竟相开“轰”,留下的不仅带来漫天的纸屑尘土、呛人的烟雾,也造成了大气的污染和道路卫生的破坏,还顺带引起了车辆的防盗警报奏起“二重奏”,影响市民休息,甚至夹杂着某些人把迷信和民俗混为一谈的愚昧心态。 需要提醒的是,深夜燃放鞭炮属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必须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违反本法规定,公安机关将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明确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此,笔者呼吁有关部门管管半夜燃放鞭炮这种严重扰民、破坏社会和谐秩序的问题,同时也希望市民多一点理智,少一点盲从,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让半夜燃放鞭炮的陋俗“寿终正寝”,使我们的生活更加文明,更加健康,更加环保,更加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