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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日报>> 2013年10月31日 >>02版:二版


供暖问题亟需解决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3年10月31日 来源: 甘南日报
作者:


  张成芳

  霜降节气一过,合作市早晚气温已明显有了差异,室外气温达到了零摄氏度以下,地面已开始结冰,然而部分市民家中依旧未能正常供暖,室外冷,家里比室外更冷,在寒室中苦熬的居民希望家中暖气热起来的心情更迫切。
  现实情况却是,正常供暖期已过一月,但按时缴纳了暖气费的部分住户并没有享受到暖气,供暖公司以个别住户拖欠暖气费为由,不给整栋楼供暖,由此形成了“株连”式的停暖。
  据了解,不缴暖气费或是暖气费缴不清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前两年供暖出现问题,暖气时停时热,部分住户拖欠了费用;二是去年供暖期间底层楼暖气不热,一些居民打电话让供暖公司派人测量温度,供暖公司不予理睬,居民不缴费让供热部门给个说法,或在等待协商减免部分费用;三是由于部分住房几次移主,造成在缴纳暖气费时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增加了收费难度。
  别外,也有极少部分住户确实存在“蹭暖”现象,没有任何理由,不缴纳暖气费,这些市民说到底其实是公德意识缺失,占便宜心里作祟。笔者认为,要解决“蹭暖”问题,一方面需要市民提升个人道德素养,另一方面,需要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对享受了暖气而不缴费的住户应该采取强硬措施。
  一户不交费“株连”整栋楼不供暖的问题反倒成了老百姓的难题,供暖公司在收取不了暖气费用的情况下,给住户施加压力,让住户相互督促,催缴费用,让邻居之间产生矛盾、伤和气,这是一种推卸责任的做法,这种做法不可取。
  总之,无论处于什么情况,供暖公司应该履行好服务部门的职责,积极与不缴纳费用的住户交涉,采取措施,收取应该缴纳的暖气费,而不应该采取停暖的极端方式,更没有理由让缴了费用的住户受冷挨冻,好多家庭都是举债买房,房子里却冷得像冰窖,孩子连续感冒,老人旧病复发,用户利益受到影响,这样做是侵犯住户的用热权益,确实有失公允,实在不应该。
  而对于供暖公司来说,现在正是供暖期,供暖公司不给住户供暖,不但影响了公司的声誉,而且作为民生企业也没有尽到应尽的社会责任,更会增加以后收取费用的难度,那么公司的效益从何而来?
  供暖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和每个人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事关百姓冷暖的大问题,是实实在在的民生问题。民生问题无小事,供暖公司应该切实履行好职责,从关注民生、改善服务的角度出发,未雨绸缪,提前做好收缴拖欠费用等供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免在供暖期影响住户用暖。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笔者希望,政府主管部门能够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对供暖公司的监管。供暖部门应该从群众利益出发,听民言,顺民意,把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为工作重点,那么“确保让市民过一个温暖冬天”的承诺才不会只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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