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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日报>> 2013年11月05日 >>01版:一版


州人大常委会对州政府办理落实环境保护法审议意见情况开展专项询问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3年11月05日 来源: 甘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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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合作讯 (记者 张继元 实习记者 陈建强) 10月30日,在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州政府办理落实环境保护法审议意见情况开展了专项询问。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钰主持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郎木赛赤·洛藏南杰·龙仁桑盖、周党生、安志英、恒考、才让当智、李瑞平,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杜根存及委员参加了会议。副州长赵四辈,州环保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经信委、住建局、林业局、水务水电局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到会回答了询问。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办副主任,州委、州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列席了会议。部分州人民代表和环保方面的专家应邀旁听了专项询问。
  在专项询问会议上,先后有12位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全州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和办理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发表意见,提出询问,州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部门负责人一一作了回答。在询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问题,观点鲜明,紧扣主题,紧贴当前发展实际,客观地反映了在全州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中最为突出、急需解决、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针对性都很强、质量也比较高。州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认真思考、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地回答了询问,基本上做到了回答问题情况清楚,查找问题客观具体,改进措施符合实际,对大部分问题的答复得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良好评价。经过专项询问,进一步深化了对我州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认识,明确了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工作,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普遍关切。
  李钰指出,开展专项询问是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责,是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举措。我州是黄河、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是国家重要的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对国家生态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生态环境也是我们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关系全州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事关全州各族人民的福祉。推动“生态立州”战略的实施,促进“生态甘南”建设,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是州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责。为了使州人大常委会对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面提出的审议意见得到落实,进而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促进我州的生态文明建设,州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州人民政府办理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审议意见情况开展专项询问,实施满意度测评。
  李钰要求,这次对全州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开展专项询问,是州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开展的首次专项询问,是对专项询问工作的有益实践和探索。由于这是一项新的工作、新的监督方式,难免存在程序不完善、操作不严密等方面的不足。今后,州人大常委会还要围绕全州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选择议题,适时开展专项询问,实施满意度测评。州人大常委会要以这次专项询问为新的起点,进一步规范专项询问工作的程序,完善专项询问工作的方式方法,细化专项询问的组织工作,扩大人民代表对专项询问工作的参与,努力增强专项询问工作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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