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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日报>> 2013年11月08日 >>02版:二版


坚持依法管理机构编制 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临潭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马清泉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3年11月08日 来源: 甘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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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临潭县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和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创新管理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探索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思路和方法。在日常监督管理中,严格按照“总量控制、因地制宜、适度发展、精简高效、动态管理”的原则,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2011年县编办被省编办、省财政厅评为全省机构编制先进集体,2012年县编办主任马清泉荣获“全省机构编制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一、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法治理念
  临潭县始终把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执政资源、建立责任政府的基础工作,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机构设置编制管理条例》、《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和中央、省、州机构编制工作要求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把加强法制化建设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主要“抓手”,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广泛开展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增强机构编制的法律意识,牢固树立“机构编制促进发展、机构编制服务民生、机构编制支撑人才”的理念,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依法治编,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切实维护了机构编制的权威性。
  二、理顺职责关系,加强协调配合
  多年来,临潭县编办在上级编办及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积极调动主观能动性,强化政策观念,提高理论水平,明确工作重点,不折不扣的执行上级规定。在日常工作中,牢固树立执行第一、办事第一、服务第一、协调第一的观念,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汇报、多协调,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及有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了参谋和助手的作用。特别是去年省、州协调配合机制运行办法出台后,临潭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县编委领导高度重视,安排由县编办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意见,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交县编委会研究,并报请县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后,以县委办、政府办名义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对纪检(监察)、组织、机构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编制审核使用、人员调整补充、工资经费核拨等相关配合约束程序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相关部门在协调配合中的职责分工,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审批编制,组织、人社部门按编制结构配备人员,财政部门在核准的编制内核拨人员经费,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配合开展督查审计工作,实现了管编和管人的有机统一。同时,建立和完善了机构编制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每年年中和年底至少召开两次以上联席会,做到了及时沟通情况,协调解决好机构编制管理中遇到的问题,通过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的相互协调,紧密配合,统一管理,有效控制了财政供养人员的增加,切实减轻了财政负担,严肃了机构编制管理纪律。
  三、坚持规范管理,推进依法办事
  临潭县不断探索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了机构编制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一是坚持机构编制动态有序管理。按照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近年来县直有关部门申请设机构、升规格、增编制,本着“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原则,严格控制行政编制,科学合理的调剂现有行政编制,对新组建或调整变动的部门,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人员编制随职责划转。严格控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新成立单位需要核定事业编制的,原则上在县编办核定的编制总额内从系统内部调剂,无法调剂的从严控制,且新增机构编制主要向民生保障、公共服务领域倾斜。同时,以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从超编单位调剂化解、从业务量相对较小且有空缺编制单位调剂等方式,有效化解了县乡政府机构改革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实现了机构编制效用最大化,有力地推动了全县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基本上实现了人员编制总数、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的不增加。二是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根据《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了“三个一”审批制度。凡涉及职能配置和调整、机构设立与变动、编制与领导职数的核定、单位性质的确定与变更等机构编制事宜,都由机构编制部门一家承办,由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一支笔”审批,机构编制部门一家行文。需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的,先由县编委会议审核后,再由县编办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对于不按规定程序上报的各种请示、报告,机构编制部门一律不予办理。目前,临潭县没有擅自设立副科级以上机构和领导高配的情况,确保了机构编制保持相对稳定,总量不突破。三是明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及法人证书办理程序。近年来,临潭县编办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为依据,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勇于创新,以机构编制门户网站为依托,将工作职责、执法依据、办事须知、办理时限等事项公开公布,使登记管理工作处处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对县教育、卫生、农牧等所属事业单位比较集中的大部门,采取主动电话问询和上门服务的工作方式,变被动等待办理为主动联系服务,化解登记工作中的难题。同时,县编办与县财政、质监、银行等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共同作好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凡未发证单位,银行不予开户、质监部门不予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部门联动提高了登记管理质量和进度。
  四、规范编制使用,严格领导职数
  一是规范人员调动审批程序。为了进一步规范人事调动程序,临潭县严格按照编制审批在先和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先批后进的原则,实行日常用编申请制度。编制计划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办理入编手续,需提交编制使用申请,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出具《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编制审批表》,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过程中,以“三定方案”的编制数和机构编制台账为依据,认真审核,严把人员“入口”关,禁止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进人,全力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逐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二是切实加强领导职数管理。严格遵照《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规定核定领导职数。县上在配备领导班子职数时,一律先由县编办按规定提出职数设置方案,征求县委组织部意见,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由县编委会核批,如遇特殊情况,报县委常委会决定。组织部门在选任科级领导干部前,坚持事先征求机构编制部门意见,根据各单位领导职数空缺情况拟定选任方案,坚持“按缺补位”原则进行配备,杜绝了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
  五、健全动态机制,完善实名管理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机构编制部门为了控制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膨胀,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方针政策而采取的一种核准使用机构编制、全程管理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其实质就是明确编制与人员的关系,定编定岗到人,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各要素(编制性质、编制数额、领导职数、编制结构等)与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员一一对应,使具体人的身份、岗位符合编制管理的要求,实现机构编制管理与人员管理的紧密结合。为了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员管理,县编办着重加强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为确保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信息真实、数据准确,建立健全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员信息台账,并随时对新增减机构、人员、编制等数据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再核对、再完善,确保了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不断完善和更新机关、事业单位电子版和纸质版基础台账,随时将台账、机构编制数据库和统计表进行核对,做到账、库、表数据相一致,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数据准确无误。三是严格按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保密规定,对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和机构编制台账实行专人专机专管,明确查询权限,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保证了数据的安全可靠。四是结合自身实际,全面推行了机构编制“两证”办理工作,即:《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证》和《甘南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证》。实行“一单位一证一号”、“一人一编一证一号”、“两证一平台”和“人随编走、证随人走”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从源头上防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无序增长。
  六、扎实推进改革,确保食药安全
  近年来,临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今年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州上相关要求,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安排由县编办牵头,会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多方征求意见,提出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规定,按程序报批后现已印发。这次“三定”规定,整合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和监管力量,重新组建临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核定人员编制12名。设立县食品药品稽查局、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为正科级建制,分别核定人员编制11名、8名。在16个乡镇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实行双重管理,核定人员编制53名。改革后,全县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编制达84名。食品药品体制的改革和机构调整,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形成了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共治格局,更好地推动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七、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
  通过机构编制“12310”举报受理电话、信息公开等形式,健全完善了机构编制工作监督制度。发挥了机构编制门户网站作用,加强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宣传,推进了机构编制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进而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对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开展了定期检查和专项调研,认真纠正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加强编制管理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督。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提高了监督实效,进一步净化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环境。
  八、注重自身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县机构编制部门列入县委序列以来,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提升县编办的自身建设,在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机构编制部门硬件建设。自去年以来,以全省机构编制系统自身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在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班子建设和硬件设备等方面给予了倾斜,并将县编办自身建设所需经费列入了县级财政预算。同时,县编办从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基础台账、实名制管理系统更新维护、完善内部各项制度、加强人员理论业务学习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内部管理。目前,临潭县编办人员经费保障有力,组织基础不断夯实,内部管理更趋完善,业务工作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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