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合作市交通运输局从即日起对通过验收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予以公示。 一、公示项目: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采访等形式,向州交通运输局或合作市交通运输局反映公示项目建设里程、工程质量、廉政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反映公示项目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公示时间为2013年11月12日至2013年11月18日止,公示期间的投诉、由甘南州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管理科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投诉人。 四、受理人:杨颖波 央姬 五、受理电:0941—8255506 合作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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