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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日报>> 2013年11月19日 >>04版:四版


卓尼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企业听证公告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3年11月19日 来源: 甘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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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卓尼县甘龙矿业有限公司等14户各类企业,未在2013年7月30日年检截止日前向本局申报2012年度企业年检材料,也未在本局责令的限期内接受年检,同时告知逾期不参加年检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的法律后果。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有关规定,已构成逾期未按规定参加年检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十)项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本局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如要求举行听证和进行陈述、申辩的企业,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卓尼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拟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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