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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日报>> 2013年12月03日 >>02版:二版


甘肃省教育厅支持甘南藏族自治州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2013—2020年)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3年12月03日 来源: 甘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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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支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和重大决策,促进甘南州教育事业跨越发展,与全省同步实现党的十八大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奋斗目标,结合甘南州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当前形势
  改革开放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甘南州教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形成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现代教育体系, 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特别是2011年底“两基”工作如期通过国家验收,成为甘南州教育史上重要的里程碑。
  但由于自然、地理、经济和历史等因素制约,甘南州教育发展水平总体落后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扭转,主要发展指标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实现跨越发展还有不少亟待解决的困难与问题。甘南州人均受教育年限只有6.3年,比全省、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低1.87年和3.87年;地方财政困难(甘南州地方财政自给率仅4.4%)、教育投入不足成为制约甘南州教育发展的根本原因,教师总量不足与整体素质不高成为影响甘南州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全州优质教育资源十分短缺,资源配置不均衡现象突出;教育结构失衡,学前教育(2012年,全州三年毛入园率只有31%,分别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33.5和26.5个百分点)、职业教育(甘南州职普比为1.1:8.9)严重滞后;学校基础设施落后,农村学校冬季取暖、教学仪器设备陈旧、信息化建设滞后和寄宿制学校附属设施紧缺等问题亟待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仅靠甘南州自身力量是难以解决的。
  党的十八大做出了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民族地区倾斜的战略部署,为推进甘南州教育事业跨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甘南州教育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提供了新机遇。全面统筹、科学谋划,采取特殊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增强教育自身发展能力,推进教育事业跨越发展,是实现甘南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体现。
  二、学前教育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甘肃省学前教育五年发展规划(2011—2015年)》,按照“广覆盖、保基本”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的办园体制,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扩大学前双语教育规模,推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鼓励和支持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民办幼儿园。
  1.在实施学前教育重大工程项目过程中向甘南州倾斜;支持甘南州政府实施《甘南藏族自治州学前教育幼儿园建设规划(2013-2015年)》,加快发展学前双语教育,积极争取国家将“探索政府主导的民族地区办园体制”试点项目转变为发展项目。
  2.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快幼儿园特别是农牧区双语幼儿园建设步伐。到2017年,甘南州每个乡镇建成1所标准化中心幼儿园,每个行政村建成1所幼儿园(或附设幼儿园),基本满足当地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托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建设藏汉双语学前教育基地,加强对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实验幼儿园的支持,充分发挥服务和示范作用。到2020年,实现学前教育基本普及,毛入园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建成4-5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明显扩大。
  3.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核定下达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解决学前教育教职工严重不足的问题。协商有关部门,允许甘南州在编制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适当降低学前双语教育专任教师招录标准,但招录对象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第一专业为全日制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二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包括成人教育和自学考试);三是具有甘南州户籍。
  4.实施幼儿教师培养工程。从2014年开始,省教育厅委托西北师范大学、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兰州城市学院等省属高校及甘南州师范学校,采取就业定向培养方式,每年为甘南州培养300名幼儿教师(其中藏汉双语教师200名)。
  三、义务教育
  省教育厅支持甘南州按照我省与教育部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精神,加强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和双语寄宿制学校建设;健全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巩固提高“两基”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5.指导甘南州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倡导捆绑式、强弱校连片结对等合作办学模式,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城乡、校际教师合理流动,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缩小城乡、校际差距。到2020年,全面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6.积极落实已纳入国家《“十二五”支持甘南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方案》中的“农村义务教育双语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和监管,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支持甘南州利用原甘南州藏族综合专业学校校址,新建1所标准化九年制寄宿学校。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消除“09标准”D级危房。
  7.指导甘南州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长效机制。指导甘南州建立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度,逐级签订责任书,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综合考核、政绩考核或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强化控辍劝返复学措施,把留守、流动儿童作为“控辍保学”的工作重点;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决遏制因厌学而辍学的倾向;加强法制宣传,增强家长(监护人)依法送孩子入学的自觉性,确保“控辍保学”目标全面实现。
  四、普通高中教育
  省教育厅支持甘南州加快改善薄弱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新课程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特别英语、数学、物理和化学等薄弱学科的教学质量;探索和完善甘南州学生异地接受优质普通高中教育的办学模式。
  8.指导甘南州组织实施好已列入国家“十二五”藏区经济社会建设项目方案中的普通高中建设工程项目,加快薄弱普通高中改造步伐,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支持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的建设和发展,为甘南州籍学生接受优质教育创造条件。到2017年,完成3所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完成15所完全中学和2所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支持和帮助甘南州创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到2020年,力争建成3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9.争取省财政支持,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实施“内地普通高中民族班扩招工程”。从2014年起,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民族班每年从甘南州择优招收30名少数民族初中应届毕业生;组织兰大附中、兰州市六十一中、西北中学、白银一中、会宁一中、武威一中、金昌一中、酒钢三中、酒泉中学、嘉峪关一中、民勤一中等一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每年在甘南州择优招收300名少数民族初中应届毕业生,实行混合编班。甘南州教育局与上述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协商组织有关招生考试等工作。
  五、职业教育
  抢抓国家高度重视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机遇,对甘南州籍中职学生实行免费教育并补助生活费和住宿费等,将“两后生”全部纳入免费中职教育范围,不断扩大中职教育规模,扭转甘南州职普教育结构失衡的局面。结合甘南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省委“3341”工程,通过合作办学机制,选择有条件的省内外职业学校,帮扶甘南州大力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培养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技能人才和“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充分利用各种就业渠道,优先推荐甘南州籍中职毕业生在发达地区和省内大中型企业实现相对稳定的转移就业。
  10.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直有关部门支持,力争到2015年建成甘南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不断提高学校办学能力和教育质量。支持甘南州办好县级职业学校(职教中心),重点开展“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和农牧民短期技能培训。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到2017年,依托州属职业学校建成1个省级综合性、开放式、共享型实训基地。在兰州新区教育园区设立甘南州职业教育基地,招收甘南州籍学生,实行联合培养。
  11.协调对口支援省市和大型企业共建甘南州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培养“双师型”教师和专业带头人;争取省财政补助资金,聘请有经验的行业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加强面向现代农牧业、生态旅游业、民族文化艺术(如唐卡绘制等手工艺制作专业)、藏医药、民间工艺、畜产品加工等专业建设,发展具有民族特色和区域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培养民族传统特色手工艺传承人和技能人才。
  12.积极指导甘南州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生源组织工作,扩大“9+3”免费中职教育规模,力争到2017年,每年招生规模达到2000人。协同甘南州争取省政府出台促进甘南州“9+3”免费中职教育学生就业的意见,优先推荐“9+3”中职毕业生在发达地区和省内大中型企业或有关事业单位实现相对稳定的转移就业,增强脱贫致富能力。协调发达地区教育部门,组织省内外示范性职业学校,采取校校联合、校企合作等办学模式,通过“1+2”、“2+1”、“1+1+1”等办学形式,每年选送一批甘南州籍初中毕业生和“两后生”到省内外重点职业学校接受中职教育,并协调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开展对口帮扶工作,组织协调发达地区高等院校和职教集团对口帮扶甘南州职业学校,提供优质资源,加强专业建设,培养培训“双师型”教师,全面提升学校办学能力。
  13.拓宽升学渠道,对成绩优秀且希望继续升造的中职毕业生,每年按30%左右的比例对口升入高职院校。从2014年起,在“三职生”考试和中高职“2+2+1”(中职2年、高职2年、企业1年)、高职本科“2+2+1”(高职2年、本科2年、企业1年)和硕士研究生“4+2+1”(本科4年、硕士2年、企业1年)等现代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中,对甘南州籍学生予以政策倾斜。
  六、高等教育
  省教育厅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扩大招生计划,为甘南州培养紧缺专业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教育和理工科专业技能人才。支持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和甘肃中医学院藏医学院加强基础能力与学科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14.争取教育部等部委支持,扩大我省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招生计划。从2013年开始,在省属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和少数民族预科招生计划中单列“民考汉”计划,并逐年扩大招生规模,力争到2017年达到500人。积极争取国家扩大我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并向甘南州倾斜,为当地培养经济社会发展的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
  15.实施甘肃民族师范学院非师范类学科专业建设工程,指导和支持学校加快学科专业结构调整,突出民族特色和区域特点。争取国家支持,扶持甘肃民族师范学院预科基地建设,将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和甘肃中医学院藏医学院列入“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和“对口支援中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进一步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建成一批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和实验中心,提升学校办学能力、人才培养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鼓励和支持省内外高校优秀教师到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援助教学科研工作,以教学和科研项目等形式开展结对帮扶。
  16.充分利用各项就业政策,为甘南州籍高校毕业生开辟就业绿色通道,鼓励到发达地区和内地实现相对稳定的就业。
  七、继续教育
  省教育厅支持甘南州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和农牧区、社区学习中心建设,积极构建学习型社会。
  17.支持甘南州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用、职务(职称)评审、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鼓励个人以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提供条件。进一步健全扫盲教育长效机制,将劳动力转移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与扫盲工作结合起来,大力开展对复盲人员的后续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和脱贫致富能力。
  八、特殊教育
  省教育厅支持甘南州加快特殊教育发展,建立和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以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和随班就读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积极发展残疾人远程高等教育。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提高残疾人教育水平和职业技能。
  18.支持和帮助甘南州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到2017年,将甘南州特殊教育学校建成覆盖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为一体的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强化随班就读,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
  19.在甘南州优先落实国家关于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高于义务教育初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5倍的标准,并按国家标准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补助津贴。
  九、双语教育
  省教育厅支持和指导甘南州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以培养藏汉双语兼通和全面发展人才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与中小学教育相衔接、以国家课程为主体地方课程为补充、师资和教学资源相配套、教学模式与发展阶段相适应、教学制度与招生考试制度相配套的双语教育体系。按照“依据法律、遵循规律、尊重意愿、因地制宜、因时而宜、科学稳妥”的原则,指导甘南州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不同模式的双语教学,全面提高藏族学生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通过定向培养、集中培训与进修等措施,强化双语教师特别是学前教育双语教师培养与培训;建立双语教育质量监测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双语教育质量。
  20.争取国家和省直部门支持,实施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工程,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双语教师队伍。参照新疆模式,支持省属师范院校实施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和双语特岗教师计划,定向为甘南州培养、选拔一批“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双语教师。到2017年,为甘南州所有双语学校配齐双语教师。加强西北师范大学藏族教师培训中心、甘肃省藏汉双语师资培训中心等培训基地建设,全面开展双语教师培训,到2017年,完成甘南州双语教师全员培训。加大“国培计划”—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力度,提高双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21.争取国家和省财政支持,建立双语资源库和教学、培训平台,建成以国家教材为主、地方和校本教材为补充,学科教学与专题教育相结合,文本教材与多媒体资源相配套的双语教材体系。加强编译与课程要求相结合的双语教材和教辅资料,努力开发并推广使用国家标准化藏汉双语智能语音教学系统。研究制定双语教育质量标准和双语教师考核标准,建立规范的质量检测和评价制度。加强双语教育教学研究,提高双语教研水平。
  十、民族团结教育
  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学校在民族团结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全省《关于贯彻落实<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实施意见》要求,指导甘南州在各级各类学校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积极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荣辱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等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全面提升师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增强中华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
  22.加强民族团结教育资源库特别是双语教育资源库建设,开发具有民族与地域特色的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和教辅资料,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民族团结教育教材纳入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提高民族团结教育的实效性。争取国家和省直有关部门支持,依托现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资源,建设一批民族团结教育实践基地。到2017年,在甘南州建成1个州级民族团结教育实践基地。到2020年,在全州每个县(市)建成1个县级民族团结教育实践基地。
  十一、教师队伍
  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把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作为支持甘南州教育跨越发展的重要环节;全面加强教师培养、补充和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教师立足岗位、热爱事业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建好一批异地培养平台和本地培养基地,努力为甘南州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23.在组织实施全省教师招聘考试过程中,每年从招聘指标上给予甘南州更大幅度的倾斜照顾,切实解决教师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实施优质师资引进工程,建立省、州(高校)、县(市)分担机制,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厚条件,为甘南州引进紧缺学科教师和骨干教师。
  24.争取教育部和省内外师范院校支持,采取定向就业培养方式,为甘南州培养优质师资和紧缺专业教师。从2014年开始,争取北京师范大学等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类高校,西北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等省内外高校,每年为甘南州培养200名紧缺专业教师(包括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
  25.通过“国培计划”和“民培计划”等教师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大甘南州的扶持力度,在安排各类教师培训项目资金和培训名额时向甘南州倾斜。到2015年,完成全州骨干教师全员培训。
  26.协同甘南州政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府出台政策,为甘南州在岗教职工增设维稳专项津贴,提高“特岗教师”待遇。在教师职称评聘时对甘南州予以倾斜照顾,适当提高中高级职称教师的比例;对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按时评审,对评审取得资格的教师及时按岗聘用。在组织实施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时对甘南州给予倾斜照顾。积极争取出台政策,建立甘南州教职工定期体检机制;对为甘南州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并大力宣传。
  十二、教育信息化
  省教育厅积极协调和争取省工信委等有关部门与企业进一步支持甘南州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与国家信息化标准相衔接、符合甘南州实际的教育信息化体系,提升学校现代远程教育能力和水平,以信息化建设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
  27.积极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依托国家教育信息化项目,力争到2015年,建成包括学校维稳指挥、网络服务、教育资源共享和教学管理4大平台的甘南州教育信息中心。
  28.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支持,为甘南州各级各类学校配齐计算机、电子白板等设施设备,建设校园网、录播教室、校园数字广播系统,安装全覆盖的校园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和校园安全稳定技防能力。到2017年,中小学入网率分别达到85%和70%,中职学校入网率达到100%。到2020年,建成覆盖全州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网络系统,实现教育资源“校校通”、“班班通”、“人人通”。
  十三、对口支援
  省教育厅进一步落实国家和我省出台的藏区对口支援政策,健全和完善教育对口支援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推进甘南教育跨越发展。
  29.积极落实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推进四川云南甘肃青海藏区教育跨越式发展的意见》精神,协调各对口支援单位把对口支援项目和资金优先安排教育事业;在组织实施“东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工程”、“省内大中城市学校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学校工程”、“省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支援贫困地区学校工程”等项目时,进一步向甘南州倾斜。
  30.借鉴“双联”工作模式,省教育厅每位厅级干部联系帮扶甘南州1个县(市),各业务处室每年为甘南州教育至少办1件实事。组织省内一批省属高校、优质中小学和重点职业学校,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帮助甘南州受援学校解决实际困难。组织由省级示范性幼儿园骨干教师组成的“学前教育支教团队”,开展对口支教活动。每年安排200名骨干教师和校(园)长到省内外优质学校开展一学期的挂职学习。在组织实施“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时向甘南州予以倾斜,每年选派200名省级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到甘南州进行一学期的“送教下乡”支教活动,充分发挥“帮、传、带”作用。
  31.积极协调和争取省内外大型企业、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等开展对甘南州教育的对口帮扶工作。积极争取国际援助项目,优先安排在甘南州。
  十四、保障措施
  省教育厅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直部门支持,进一步提高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大倾斜力度,为甘南州教育事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2.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将义务教育免费保障机制政策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延伸,并为农牧区在园儿童免费提供营养餐;逐步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寄宿生生活费和取暖费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学前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学生生均综合定额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标准。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加大资助力度,确保每一个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3.积极争取国家和我省有关部门支持,实施甘南州学校温暖工程,解决甘南州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取暖问题。到2017年,甘南州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和乡镇以上学校实现集中供暖和锅炉供热,大部分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点实现以电取暖等多种形式的供暖;到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现集中供暖、锅炉供热或以电取暖。
  34.各类教育项目和资金向甘南州倾斜。加强甘南州中小学功能用房、体育场馆、附属设施建设,购置更新各类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加快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步伐。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取消各类教育项目州县两级政府配套资金。争取教育部、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支持,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为甘南州建立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条件保障。
  35.协同甘南州政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支持,每年筹措资金3000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双语教育、职业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解决制约甘南州教育发展最紧迫、最重要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国家和省财政支持,帮助甘南州化解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债务。
  36.建立健全定期协商机制。省教育厅和甘南州委、州政府每年召开1次教育工作专题座谈会,研究解决甘南州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37.切实加强教育督导和教育科研工作。督促甘南州及所属县市尽快按照《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健全督导机制,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落实各级政府发展教育的责任。加强藏区教育理论和政策研究,提高政府决策和科研水平。
  38.省教育厅在全面实施本行动计划的同时,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后续出台的有关政策与措施,推进甘南教育事业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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