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作讯 今年以来,我州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维稳、灾后重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重点环节,在办案人员、车辆、经费等方面给予倾斜,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不断在执法监察、纠风治乱等专项工作中发现和扩大案件线索,办案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截至12月2日,全州共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8起,给予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83人(县级干部20人、科级干部37人、一般干部26人),其中:做出书面检查16人,免职11人;开除党籍1人,留党察看两年1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党内警告3人;行政记大过7人,行政记过8人,行政警告16人;通报批评14人。 (唐亚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