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玛曲讯 (实习记者 陈建强 通讯员 李正安) 近日,玛曲县从六个方面,强化责任,紧密配合,全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稳步推进。 组建县乡两级普查机构,及时成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确立工作目标,制定《玛曲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玛曲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工作实施方法》,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经济普查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经济普查直接责任人的领导工作体制。 精心选配普查“两员”,在选配“两员”时重点把握三条:作风正派,待人和气,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和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较高文化水平,比较熟悉经济和统计业务,能准确填写经济普查表,字迹工整;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在当地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全县共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82名,“两员”经过层层培训,都达到了工作要求。 全力落实普查经费,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及时落实30万元普查工作经费,为全县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截至目前,在标志性建筑物或显眼位置悬挂宣传横幅13条,向城乡居民及个体工商户发放《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被调查对象的一封信》2000多份,在县电视台连续30天滚动播放《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被调查对象的一封信》。 认真开展清查活动,始终坚持“街不漏巷,巷不漏店,店不漏户,户不漏项”的原则,严把单位名录整理关,县经普办将县工商、税务、质检、编办及其他具有单位设立审批、登记职能部门提供的数据库反复进行比对、整合、剔重,先后共对名录库进行7次全面整理,共整理各类单位831个;严把各类单位清查关,县经普办各内设小组严格推行目标责任制,业务组每位成员联系一个乡镇,并深入到清查第一线,指导“地毯式”清查,督办单位清查进度和清查质量,现场解决清查过程中的疑点问题和难点问题;严把清查数据质量关,全县建立了“三级联动、上下结合”的清查体制,即县经普办和两个社区共同承担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垂直管理单位和县直一级单位有分支机构的所有清查任务,乡镇经普办负责本区域除县直一级单位分支机构以外的所有单位的清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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