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博峪二级水电站项目情况、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就该项目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博峪二级水电站工程位于甘肃省舟曲县博峪乡上游蜂园子沟口至崖后头河段。该电站是一低坝径流引水式电站,其主要任务为发电,主要建筑物包括:引水枢纽、引水隧洞、压力管道、地面厂房、尾水渠、开关站等。电站厂房距博峪乡约1.5km,溢流坝设计坝高2.0m,正常蓄水位2223.70m;引水系统总长7.52km,设计引水流量7.0m3/s。电站拟定总装机容量1.2MW,安装三台4MW的水轮发电机组。电站建成后,多年平均年发电量6023.6万kW?h,年利用小时数5020h,工程总投资7337.67万元。 电站占地为荒地、河滩地和少量耕地。永博公路从枢纽区右岸通过,交通较便利。工程建设会对局地生态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工程建设施工期存在局部区域产生的扬尘、噪音、振动、固体废弃物、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 二、污染物治理: 施工期废水:拟采用自然沉淀后回用生产的处理方法;生活污水拟经旱厕堆肥处理,严禁排入博峪河,对地表水影响不大。 运行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拟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后,用作厂区及周围区域绿化用水,实施水资源综合利用。 废气:粉尘和扬尘采用洒水措施,并对砂石运输车辆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 噪声:主要产生于施工过程,对生产设备提出要求,并对生产时间采取限制规定。 固体废弃物:生产废渣尽量回用,生活垃圾定期清运。 生态环境:限制工程活动范围,定期开展环境监测,恢复地表植被,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三、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舟曲县大洋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地址:甘南州舟曲县博峪乡二坎村 邮编:746300 联系电话:18919201796 电子邮件:821617538@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3702号) 联系人:王乃亮 电话(传真):0931—8682862 邮箱:78746954@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工程建设的支持态度。 2.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合理性意见及建议。 3.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用电话、传真、邮件、信函、面谈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 六、公示截止日期: 公示时间为2013年12月10日起至2013年12月2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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