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甘肃辰州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录斗艘金矿新建尾矿库工程需进行公众参与调查,主要以专访工程区周边公众及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并邀请公众参与此次公告,力求做到广泛征求公众对该工程的意见。 一、工程建设概况:本工程库址位于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卡加道乡吉些浪哇沟“U”字形山谷内,库区南距合作市18km,北距卡加道乡约1.5km,尾矿库下游有曲乃合可河和合作市至和政县的公路通过,库区两侧山坡植被覆盖良好,局部平缓处有耕地零星出现,简易矿山公路直通该尾矿库,交通较为便利。本工程尾矿库总库容为151.6万m3,服务年限为18a,尾矿库初期坝和堆积坝最终坝高53.0m。其中初期坝坝高33.0m,坝顶宽4.0m,坝顶长207m;堆积坝坝高20m,年均上升1.5m。尾矿库等别为四等库,筑坝方式为上游式筑坝,尾矿排放方式为干式排放,尾矿库废水经压滤收集后回用于选矿厂,不外排。工程总投资937.47万元。 二、工程污染概况:本工程主要由初期坝、堆积坝、防洪排水设施、浸润线及位移观测点等设施组成。其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会对局地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可能增加局部区域的水土流失;施工期废水通过分类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收集沉淀后泼洒道路抑尘;施工机械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降噪减震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运行期尾矿库表层采取喷洒降尘措施,在风力作用下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小;尾矿库采取防渗、集排水等措施的干排方式,降低了环境风险事故,对库区周边的地下水和曲乃合可河的水体影响较小;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内并及时清运。尾矿库闭库期间将进行土地复垦、水土保持等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库区环境质量将逐步恢复,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工程施工期、运行期及闭库后对主要污染物及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均采取较为严格的环保措施和合理可行的治理措施,工程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建设单位名称:甘肃辰州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浩 联系电话:18219750563 四、承担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联系电话:0931—8682872 邮编:730030 传真:0931-8682872、13893300966 E-mail:dlb65 @126.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在接受委托后,立即组建环评课题组进行现场踏勘,在资料收集、环境监测及咨询调查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对因工程所涉及到的环境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并结合工程区自然、社会环境现状及项目特点,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及运行期、闭库后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及分析,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害设防、因需制宜”的综合治理原则,提出相应的防护措施。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公众对工程区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 3.公众对工程厂址选择的满意程度。 4.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支持程度以及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打电话、发电子邮件或写信,也可以直接到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225号环境科技大厦906室直接反映,特此公告。 八、有效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连续10个工作日内有效,即2014年1月23日至2014年2月1日。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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