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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日报>> 2014年03月11日 >>03版:三版


在调解安多水泥厂与当地群众矛盾纠纷会议上的讲话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4年03月11日 来源: 甘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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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一版)但与大庄村相邻的其他村子怎么会风平浪静呢?当然不会!果不其然,当赔偿一事公之于众之后,其他村子马上就有了反应,随即以各种理由要求赔偿,这就是典型的“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我无患你有”。在此,我们故且不论这些村子要求赔偿的理由是不是合理,单就这种“原本矛盾两头起、现在纠纷多处来”的现状而言,我们当初考虑问题的思路就不周密、处理问题的方法也欠妥当。这一点,县乡党委政府和水泥厂务必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接下来,我就这起矛盾纠纷谈几点认识和看法。
  第一,上访有理,诉求有据。“有事找政府,出事靠政府”,这是解决复杂问题的最佳途径。从这起矛盾纠纷看,我们的群众做到了这一点,值得充分肯定。同时,就群众反映的问题而言,我认为相当一部分有理有据,至少不是“无中生有”。对此,县乡两级和相关部门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迅速展开调查核实,尽快拿出解决方案,努力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绝不能让群众的愿望落空,让政府失信于民。
  第二,争论有益,是非分明。争论不等于争吵,辩解不等于诡辩,否则我们就会陷入越描越黑、越搅越乱的死胡同,就无法取得“争论出真理、辩解见真相”的效果。令人欣喜的是,在刚才的发言过程中,地企双方本着“冷静讲真相、客观摆事实”的原则,对事情的前因后果进行了较为公正的陈述,为我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供了事实依据。特别是切隆行政村62岁的支书才让,关键时刻能客观公正地站出来,并以一名老党员高风亮节的品质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指出其他村干部发言中不符合实际的地方,着实让人为之感动。我坚信,如果基层一线能多一些像才让支书这样的人,我们的工作开展起来就会更加得心应手。
  第三,生产先行,大局为重。保证水泥厂正常生产运营,是我们解决这起矛盾纠纷必须服从的大局。各位村干部可以动脑筋想一想,大家的利益诉求最终由谁来满足呢?还不是要落到水泥厂的头上!如果大家为了满足利益诉求而阻止水泥厂正常生产,不仅水泥厂不会答应,党委政府也不会答应,大家也不可能从中多得一分钱。相反,如果大家支持水泥厂正常生产,大家的赔偿利益也不会受到任何损失,更不会少得一分钱,最后还能落得“通情达理”的好名声。相比之下,我们为什么要干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呢?我经常讲,老百姓是天底下最懂事、最讲理的人。既然“懂事”,就应该顾全大局,支持水泥厂恢复生产;既然“讲理”,就应该配合党委政府开展工作,加快解决矛盾纠纷。
  第四,理性表达,事实说话。从我近几年接触的矛盾纠纷看,很多上访人往往有这么几种特点,一是反映问题腾云驾雾,二是陈述事实避重就轻,三是表达诉求狮子大开口,四是争取利益脸红脖子粗。但是,今天的座谈会上,各位村干部从始至终却保持了极大的冷静克制,展现了新时期农牧民识大体、顾大局、讲文明、懂事理的良好素质和形象,做到了“实事求是将问题摆上桌面、心平气和把诉求讲在当面、相互尊重讲姿态顾全脸面”。下一步,大家要继续发扬这种好风格、好做法,本着“用理性表达诉求、让事实主持公道”的原则,全力以赴把后续工作做好做实。
  第五,依法依策,合理补偿。依法才能公正执法,依策才能因情施策。超出法律和政策界限,我们的工作就会信马由缰、不可收拾。我们要明白,矿山和土地属于国家资源,村上只拥有使用权,如果说我们在“使用权责”范围内争取到了更多利益,那也是“星星沾了月亮的光、地方沾了国家的光”。这一点,大家要怀揣一颗“感恩的心”铭记于胸,要学会在依法依策的前提下争取合法利益和合理补偿,切不可自行其是、想当然而为之,最后做出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事,进而引发“好事变坏、得不偿失”的问题。
  最后,我就如何解决这起矛盾纠纷讲九点意见,希望县乡村和水泥厂抓好落实。
  一是抓紧道路建设,消除扬尘污染。这起矛盾纠纷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矿石运输车辆穿村而过,村道路面路基损坏严重,人畜庄稼饱受扬尘污染。县乡村和水泥厂对此要高度重视,特别是夏河县,要将受害村庄的村道建设作为年度基础设施的重中之重,尽快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着力提高建设标准,确保新修村道能满足高吨位车辆运行,确保人行、车行、畜行互不影响。水泥厂要尽快就矿石运输车辆沿途扬尘污染大的问题拿出治本之策,车厢车顶该遮挡的要遮挡,车轮车身该清洗要清洗,沿途道路该洒水的要洒水,要想尽一切办法降低甚至消除扬尘污染。
  二是履行合同承诺,按期兑现补偿。水泥厂要按照合同要求,尽快向大庄村兑现补偿资金,确保“说到做到、言而有信”,绝不能因为“兑现不及时、补偿不到位”引发新的矛盾,更不能因为担心出现“一家得补偿,多家起纠纷”的问题而等待观望,致使问题复杂化。
  三是矿山地界纠纷,县乡共同负责。县乡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迅速介入矿山地界划分事宜,按照相关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尽快把矿区内外的界限和村与村的地界划分清楚,并形成法律文书,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为防止再次发生地企纠纷提供保障。
  四是明确权利义务,分担各自责任。县乡村和水泥厂要坚持“就事论事”的原则,分清责任主体,明确权利义务,努力做到“该谁承担的义务谁承担、该谁享受的权利谁享受”。特别是水泥厂,要积极配合州县相关部门做好“环评”等基础性工作,加强污染治理,确保企业在符合政府要求的基础上正常生产运营。
  五是考虑连带因素,适当扩补拓面。县乡两级要充分考虑水泥厂与周边村子的连带关系,尽快把西科村、上马利巴村、下马利巴村、猪场村、亚当村反映的房屋裂缝等问题提上议事日程迅速开展调查核实,能纳入补偿范围的尽快纳入。在此基础上,由水泥厂一次性拿出100万元的补偿资金,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上述村子适当补偿。这100万元作为今后十年补偿的基数,在受损鉴定出据后,采取“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安排,既不能让企业负担过重,也不能让群众利益受损。
  六是现场污染损害,尽快鉴定出据。这项工作由州环保局和县乡共同负责,尽快组成工作组,全面调查掌握水泥厂作业区噪音、粉尘排放和矿山爆破、扬尘污染等问题,作出客观评估,出据鉴定结果,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情合理的补偿措施,确保地企双方都能接受。
  七是加强政策倾斜,全力扶持帮困。夏河县要从国家支持藏区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层面给予水泥厂周边村庄特殊扶持和倾斜照顾,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弱势群体帮扶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把当地群众的智慧和精力引导到发展致富上来,坚决改变部分群众“围着企业找问题、抱着企业要好处”的错误消极思想。
  八是银山金娃可贵,倾心全力呵护。麻当乡有可资开发的丰富矿产资源,这既是当地群众的福气,也是全县发展的运气。同时,安多水泥厂是国有控股企业,势力雄厚,品质优良。可以说,麻当乡与安多水泥厂的“珠联璧合”,堪称“金娃落银山,银山育金娃”的典范。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好我好、你优我优”的关系,地企双方一定要倍加珍惜、全力呵护,努力实现“地企一家亲,和谐向前看”的可持续发展新局面。
  九是畅通诉求渠道,规范信访行为。县乡两级要进一步拓宽并畅通群众表达诉求的平台和渠道,确保群众的所思所怨所盼能及时得到答复和满足。同时,各位村干部也要教育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进一步相信党委政府、依靠党委政府解决复杂问题。借此机会,请大家记下我的电话号码,以后有事可以直接给我打电话,我的电话号码是18009410015。我相信,通过今天的座谈交流,我和大家已经成为好朋友、成为一家人。“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好朋友不说客套话”,只要大家看得起我,只要大家有事找我,无论何时何地,我必定全力以赴。
        (根据录音整理)
  后记:俞成辉讲话结束后,与会代表报以热烈的掌声并纷纷表示将严格按照俞书记的讲话要求,齐心协力把各项工作做好做实,确保不给党和政府添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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