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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日报>> 2014年03月11日 >>04版:四版


声明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4年03月11日 来源: 甘南日报
作者:


  兹有我单位1999年购置的普桑公务车(车牌号甘P-03018、发动机号:AFE0213984、车架号:XB125413)已于2006年8月由市财政局无偿调拨市环卫队使用,现已转卖个人,但车辆过户手续至今仍未办理,请车主在登报之日起15日内到我单位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与该车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我方概不负责,特此声明。
中共合作市委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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