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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日报>> 2014年03月28日 >>01版:一版


在直接听取群众意见上下功夫
——五论搞好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4年03月28日 来源: 甘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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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评论员

  日前,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通知,就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的工作作出指示,要求采取务实有效办法抓好学习教育,在直接听取群众意见上下功夫,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与解决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以好的作风推进教育实践活动。
  自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我州扎实部署,稳步推进,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教育活动迅即在甘南草原展开。州委中心组率先垂范,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促进学习规范化、推动学习全面化,以整风精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保证了学习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
  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其目的和核心是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增进和群众的感情,维护好群众的切实利益。要在学习的基础上,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真心诚意和群众沟通交流,引导群众讲真话、摆问题、提意见。听取群众意见没有阶段性,更没有时间表,党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把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始终,贯穿于党的各项工作的始终。 
  要始终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党员领导干部要紧紧围绕反对“四风”这个重点,带头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对照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走神散光。对征求到的群众意见,要仔细梳理、深入分析、认真反思。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拓展听取意见的广度和深度,通过深入听取意见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听取意见、带头即知即改;县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结合驻村联户、结对帮扶和领导干部联系点等工作,开展蹲点调研、随机走访、个别访谈,倾听群众呼声。
  直接听取群众意见,以解决问题为最终目的,以此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党的各项事业向前发展,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政治责任。要防止教育实践活动中“个人心得只是写在笔记上,群众意见只是放在文件上,转变作风只是说在口头上”等新的形式主义发生;各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做实做细各项工作,避免学习资料“满天飞”,防止听取意见文来文往、“公文旅行”。各级督导组要深入领会党委意图,准确把握督导方向,从严从实开展督导工作,把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作为督导的重点,一看学习教育是否扎实,二看听取意见是否充分,三看工作作风是否改变;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真督实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偏、不虚、不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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