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舟曲县博峪二级水电站项目,环评编制单位经过现场调查、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编制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简本,为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就该项目主要信息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向社会公众公开,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博峪二级水电站工程位于甘肃省舟曲县博峪乡上游蜂园子沟口至崖后头河段。该电站是一低坝径流引水式电站,其主要任务为发电,主要建筑物包括:引水枢纽、引水隧洞、压力管道、地面厂房、尾水渠、开关站等。电站厂房距博峪乡约1.5km,库区正常蓄水位2223.70m;引水系统总长7.52km,设计引水流量7.0m3/s。电站拟安装三台4MW的水轮发电机组。电站建成后,多年平均年发电量6023.6万kW·h,年利用小时数5020h,工程总投资7337.67万元。 电站占地为荒地、河滩地和少量耕地。工程建设会对局地生态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施工期存在扬尘、噪音、振动、固体废弃物、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运营期造成的环境污染主要有职工生活污水和垃圾等,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水文情势改变造成的生态影响。 二、污染物治理: 废水:生产废水综合利用;生活污水拟设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利用,严禁排入博峪河。废气:粉尘和扬尘采用洒水措施,并对材料运输车辆、道路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噪声:高噪声机械工具配备降噪设施,严禁夜间施工。固体废弃物:生产废渣综合利用和修建防洪堤;生活垃圾定期清运。生态环境:限制工程活动范围,运行期间保障下泄流量,定期开展环境监测,采取水保措施。 三、联系方式: ⑴项目建设单位: 联系人:舟曲县大洋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巩经理 联系电话:15097190031 ⑵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3702号)。 联系人:王乃亮 联系电话(传真):0931-868286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⑴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⑵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调查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⑶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⑴进行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程分析,以确定影响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⑵对该项目开发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⑶环境现状评价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⑷报告书编制阶段:根据公众和相关单位反馈意见,修改和完善需解决的环境问题环境保护措施,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工程分析内容、环境影响预测和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评价、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对本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⑵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合理性意见及建议;⑶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也可通过甘南州环保局查阅、索取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 七、公示截止日期:公示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起至2014年4月8日止。 舟曲县大洋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日
|